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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透析


2013年03月06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写作辅导,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表面上是师德师风问题,但如果我们深究下去,就会发现国家和高校在学术领域的制度建设、教育机制、评价体制、管理体制、奖惩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

1.学术制度尚不完善,难以堵塞失范行为。

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加以惩治。尽管国家在现有的《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中,有惩处学术道德失范的内容,2009年3月,教育部也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表明国家对学术道德问题的高度重视,但国家对此的重视程度还远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而且各高校缺乏一套适合自身实际的学术道德规范与之相配套,像如何规范学术论文、著作的写作和评审;如何规范课题立项、成果鉴定与评奖及其发表、编辑、出版;如何规范职称评聘及学术资源利用;等等。学术道德法制的贫乏,给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以可乘之机。

2.忽视学术道德教育,难以抵御利益诱惑。

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在防治学术道德失范方面显得苍A无力。原因有两个:一是学校自身没有狠抓学术道德教育的动力。近年来,许多高校的工作重心是在上规模、上层次、追求速度制胜的发展模式上,但这需要一定学术成果的支撑。因此,一些高校就积极鼓励本单位的学者多出科研成果,而忽视了学术道德的教育工作。二是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使高校教师失去了学术道德的方向。许多高校将学者的职称、津贴、奖金及其他物质待遇与其科研成果挂钩,这就激发一些学者不惜牺牲良知、弄虚作假、大肆抄袭剽窃,走“短、平、快”的学术道路。

3.学术评价有失公正,难以形成优良教风。

评价制度的缺陷是学术道德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来说:一是评价存在重量而不重质的倾向。学术研究是一个复杂严谨、厚积薄发的过程,不经历艰辛探索的过程很难创作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而不少高校在对教师的学术年度考核中动辄要求公开发表多少论文,不完成就意味着“下课”,这种过于注重量化的结果必然导致研究人员只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二是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导向上的片面性。高校制定的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过分强调学术成果对职称评定的重要性,而对其教学质量因很多方面无法量化而被忽视。致使部分教师“专心致志评职称,稀里糊涂教学生”,严重丧失其职业道德。

4.学术管理体制缺陷,以权谋私现象严重。

高校学术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官学不分。我国学术机构、科研院所中行政权力不仅能控制各种行政资源,而且能控制各种学术研究资源。这就使得手中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和与之相关的人在申报课题、评奖、职称评审中出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甚至出现“权色”交易现象。二是学术刊物腐败行为越来越严重。当前,一部分不负责任的学术刊物利用教师们急于发表论文的心理,不以学术质量和创新水平为发表或出版的依据,而是借此大肆聚敛钱财。学术刊物的道德失范无形之中助长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造成学术不正之风四处蔓延。

5.奖惩机制不够健全,难以遏制学术不端。

近年来,学术失范行为之所以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就在于其成本低廉,没有风险或风险很小。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从法律的视角看,对学术道德失范没有具体的、全面的、可依据的惩治处罚条文。教育部虽然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但强调其监督和查处的主体为学校学术监督委员会,学校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对学术道德失范者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不了了之。从奖惩机制视角看,没有给监督者以明确的奖励,调动不了群众监督、检举和揭发学术道德失范的积极性,使监督缺乏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