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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应注意的问题


2013年03月0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写作辅导,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1)要把学生完成课题的工作量、难易程度作为评定成绩的指标之一;

(2)不仅要看学生完成任务和上交的论文材料等情况,还要考虑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思想和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3)不能根据对学生的印象给分,也不能受知道老师的声望和地位等因素的影响。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只发结业证书。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其结业后一年内再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学生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应重新命题,由原所在专业安排,并进行答辩,答辩及格后,可颁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做或者做不及格者,以后不再安排重做。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高等学校一般都制定了具体的管理颁发。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毕业设计工作的经费投入,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这一教学环节的管理,改善实习、实验及工作条件,为做好毕业设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1) 毕业设计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毕业设计工作通常是在主管校(院)长的领导吓,由教务处(科、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教务处(科、部)职责

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

收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数据、材料。

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今后改进意见。

组织校(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单位的评选。

院(系)职责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要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进行工作质量检测,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院(系)领导要深入到教研室和学生中去,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组织审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和指导教师资格。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安排使用。

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问题。

组织院(系)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复审答辩。

组织本院(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推荐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种资料的汇总、上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专业教研室职责

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落实、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把好质量关。

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组织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报院(系)审查。

确定本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设备的使用安排等。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审查评阅和答辩。

向院(系)提交相关的文档材料和工作总结。

对于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还可以采取岗前时间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学校教师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执导,结合企业的生成实际选题,确定训练内容和任务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知识产权归属

毕业设计(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实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视频、录音、设计手稿等)和毕业设计完成的作品,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院(系)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毕业论文若要公开发表,需经指导老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