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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学术腐败探析


2014年04月1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高校获得了长足发展,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令世人所瞩目。然而,近年来学术腐败现象在高校中的死灰复燃,并呈现出愈演愈烈、屡禁不止的趋势,也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要使高校学术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和根本解决,我们必须全面了解新时期高校学术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探析产生成因及治理对策。

一、新时期高校学术腐败的主要表现

所谓高校“学术腐败”,简言之,就是参与高校各种学术活动的主体,通过各种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以获取各种不正当利益的学术腐败行为。这种腐败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论文及著作在撰写、发表或出版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表现为:(1)抄袭剽窃,东拼西凑。许多人自身没有真才实学或不愿吃苦钻研,但又受名利驱使,于是写文章、出著作就采取抄袭剽窃、粗制滥造的做法,或东拼西凑、改头换面,或分段抄袭、重新组合,或全文照抄、重新发表。正如顺口溜:“写文章叫糨糊加剪刀,电脑加鼠标”。(2)弄虚作假,权钱交易。有的人只求速度和数量,不讲研究价值和质量,采取主观臆断,随意捏造或篡改数据;有的人通过亲朋好友、同事、同学等关系请他人代写;有的人直接花钱雇“枪手”代写或直接从网上购买;有的人通过人情、关系,甚至贿赂或直接购买“版面费、书刊号费”等交易就能获得发表出版的机会;有的人干脆盗用他人书刊号直接就发表出版;有的人将同一文章经过略作修改或者干脆不改就在不同刊物上发表等。

2、科研课题在立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表现为:

(1)项目垄断,信息不畅。有些主管科研单位或相关领导负责人,在科研立项课题下达公布之前,已事先在有关人士和“关系圈”中通风报信、征求意见,甚至暗中直接下达,相互瓜分,然后再紧急下达公布,搞突然袭击等,好让实现其自身目的。

(2)弄虚作假,权钱交易。为了获取课题,有的人采用捏造前期成果和材料;有的人采用集体“攻关”或挂靠它人、名人拼凑课题组成员,集体瓜分课题资源;有的人利用手中权力猎取课题资源,并利用课题资源拉帮结派、近亲繁殖,大搞“黑色交易”等。

3、科研成果在申报、鉴定、评奖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在科研成果申报、鉴定、评奖中,有的人对材料进行不切实际的重新加工和包装,即“材料注水”;有的人或托人情、找关系,或自选评委、贿赂评委,或自定结论、自报自评,或胡乱吹嘘、自抬身价;有的领导、评委惯用特殊关照、内定奖项,正如顺口溜:“评奖就是评委分赃,利益均沾”等。

4、职称在评聘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在职称评聘中,有的人虚拟造假,如假成绩、假学历、假文凭;假文章、假著作、假课题,假测评、假鉴定、假优秀等;有的单位和个人用各种手段找评委,拉关系,甚至贿赂评委等,如聘请评委、名人作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或作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就是一种大有玄机的做法,以致有的评委只能徇私关照,“乱点鸳鸯”。

5、学历学位在授予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弄虚作假、权钱交易。(1)为获得学历学位,有的人考试或偷看作弊、或请人替考,写文章或抄袭剽窃、或请人代写、或直接购买。(2)为谋私利,有的教师通过培训班或私下交易采取泄题、漏题,甚至帮其找题、改题,给“人情分”等,这在非高考之外的各种考试中已司空见惯。(3)有的单位和领导滥用招生权力,或随意降低分数和标准,或搞“评优、加分,破格录取”等,正所谓“进去有门道,来者通通要”;有的滥用授予权力,对学历学位大搞“输出放水”,正所谓“满载而归,皆大欢喜”。

在上述五种学术腐败行为的各种表现中,抄袭剽窃,东拼西凑是最常见、最突出的问题;项目垄断,信息不畅是最普遍、最无奈的问题;而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则是最恶劣、反响也最强烈的问题。

二、新时期高校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新时期高校学术之所以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道德缺失、自律放松是产生高校学术腐败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受市场经济和西方价值观的负面影响,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发生了巨大深刻变化,越来越呈现出道德观念的多样化和多元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冲击和弱化了现有的道德观念,而新的“一元化”的道德体系又尚未完全建立,客观上难以保证人们依据现有的道德标准进行正确的道德行为判断、评价和选择。一方面,过去在教师中占主流地位的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削弱,导致了教师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职业人员,把教师这个神圣职业简单当作“谋生”手段,并以新的人生价值观观察自己的职业和衡量自己的利益分配,大力奉行“个人主义”和“实用主义”等精神滑坡的现象。另一方面,高校中出现了对人才价值取向和判断标准上的偏差,违背“德才兼备”的标准,出现“重才轻德”的现象。如在人才培养使用中,“重业务,轻德育”、“重学历,轻素质”、“重使用、轻培养”;在人才评价考核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学术、轻人品”等。对教师惟“学术是举、以偏概全”,用学术水平代替人才培养使用和人才评价考核的全部内容,忽视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及对道德的考核和量化,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和提高。长此以往,产生高校的学术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2、教育薄弱、制度缺失是产生高校学术腐败的关键原因。

当前受价值观念、利益驱动和西方文化的不良影响和冲击,许多教师尤其是年青教师身上或多或少都存一些浮躁、急功近利的思想等不足,离职业道德标准和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这是一个事实。它需要高校通过加强教育和严格的制度安排来加以纠正和约束,然而,高校却往往忽视了这一事实。

首先,高校缺乏对教师职业道德观念的养成教育和引导,特别是缺乏基本的学术规范教育,这是产生高校学术腐败的重要因素。尽管人们都知道学术规范教育相当重要,但高校极少开展这样的教育活动,更少开展学术批评,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高校对教师的评聘、培养使用、评价考核等“重业务,轻德育”、“重学术、轻人品”的倾向就足以淡化人们对学术规范的重视和要求,这也进一步同时弱化了教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遵守的观念。

其次,高校缺乏一套有效的学术法规制度来约束教师的学术行为,这是产生高校学术腐败的关键所在。(一)、在学术成果的生产、发表、出版中,缺乏严格的统一的学术规范,这就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二)、在学术评价中,许多高校对同行专家的评价制度形同虚设,对学术成果“重量轻质”,实行“刊物等级制”。(三)、在考核激励中,其目的仅是为了提职晋升、工资福利、评奖评优、学术荣誉、社会地位等各种名利。(四)、在学术查处惩戒中,高校专门学术机构极少核查学术成果的合法来源,而一旦发现学术成果有注水和虚假的情况,也只以教育批评的方式淡化解决,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干脆“不闻不问,任其发展”,并且在被查出有学术违纪问题的教师多数也是安然无恙,职称照做、照评,官职照挂、照当。(五)、在学术管理监督中,高校形式上是独立法人,政府不得随便干预高校内部事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政府的行政权力仍然高于高校的学术权力,涉及到学术活动的大部分权力与资源仍旧操控在政府手中,为政府所垄断。同时,高校在学术管理监督过程中又普遍存在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监督和惩治,从而导致严重的学术腐败。

3、利益驱动、腐败收益是产生高校学术腐败的重要原因。

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使市场经济中“利益最大化、效率最高化、价格最优化”等理念深入人心,追求现实利益特别是眼前利益在当前社会已成为一种时尚。人们对“一切向钱看”,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化现象已是见怪不怪,甚至还为之羡慕与向往。反映到高校学术里,体现的就是“急功近利和现实主义”的思想与行为。而高校学术又是“高校灵魂、生命和品牌”的代言词,学术成果更是高校教师“灵魂、生命和品牌”的代言词。因此,学术成果被与教师的个人利益严重挂钩,并被扭曲为衡量教师的唯一核心杠杆。如提职晋升、工资福利、评奖评优、学术荣誉、社会地位等各种名利的获取都必须以学术成果作为前提,如果没有学术成果,就意味着没有一切。同时,学术腐败付出的成本低、期限短,收益大、效果快,可谓是一种高收益的经营行为,有暴利可图,这就使得有些意志薄弱、信念不强,贪图名利的教师迷失自我,迷惑于金钱和地位,最终走向学术腐败的道路。

三、新时期高校学术腐败治理的基本对策

学术腐败具有巨大的危害性,不仅会严重败坏学风文风,导致学术道德沦丧,降低学术崇高形象,而且会严重损害中国学术界的声誉,损害科学精神和人才培养,威胁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才能维护高校学术的健康发展,推进高校的和谐建设。

第一,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素质是治理高校学术腐败的重要前提。

高校应从实际出发,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十六大精神,认真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一)、要把师德培养纳入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开展教师自律教育,加强教师对《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以及有关学术规范、条例,特别是2004年8月26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要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管理机制,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学校、院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落实。(三)、要建立科学的、可操作的师德评价指标体系,把师德作为教学、科研等相关人员中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等利益挂钩,实行师德标准“一票否决制”。只有这样,在高校学术领域中,才能形成尊重科学、尊重知识、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才能培养和形成高尚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创新精神,从而才能用高尚的师德来约束教师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学术自律,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学术领域里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真正做到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

第二,建立一套完善的学术法规制度是治理高校学术腐败的根本途径。

建立一套完善的学术法规制度来规范、制约和惩治学术腐败,才能从根本上治理高校学术腐败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做好的是:(一)、建立学术界普遍公认的学术规范。对学术研究中的引文出处,引用它人学术成果的说明等具体规则进行专门规范,这样才能使参与学术活动的人做到有法可依。(二)、建立严格的学术训练制度。包括对学术规范的学习、传、教育,对学术如何开展研究的专门训练等。(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考核制度。对学术成果的评价考核应转变“重量轻质”为“质量为先,兼顾数量”,“重学术、轻人品”为“学术人品并重”的原则,对质量的评价考核应转变“学术刊物等级制”为“研究成果价值等级制”的原则,并完善同行专家的评价考核制度,以及学术成果考核结果的激励机制。(四)、建立专门的学术监督制度。各科研院所、高校、出版机构等与学术活动相关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建立起全国联网的统一的监督网络;以及进一步完善学术举报制度和举报激励机制。(五)、建立严厉的学术惩戒制度。对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使弄虚作假、钱权交易,没有诚信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使其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这样才能使学术腐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