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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现状与思考


2014年10月24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高校学位论文是指高校学生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特别是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选题新颖、论述系统以及反映本学科的最新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其中一部分学位论文因涉及军工、新技术、商业秘密等原因不适合即时公开,这些学位论文可以被称为涉密学位论文。

近年来随着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涉密学位论文有El渐增长的趋势,部分硕士、博士生甚至直接参与了国家军工、高新技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其学位论文可能会涉及这些课题中的重要信息或成果,可谓“含金量”极高。然而,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对涉密学位论文的重视不够,尚未形成系统的管理细则,具体管理也不甚规范,导致涉密学位论文在某些环节并未做到真正保密,这些都为高校知识产权问题埋下了隐患,可以说完善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是各高校在知识产权时代的必然选择。

1、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1.1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国家秘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因此,如果学位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法》第九条所列举的上述七项内容,且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则应将其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要按照国家有关国家秘密的相关规定来加以保密。一般来说,高校学位论文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主要是国防建设中和科学技术中的秘密。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外,某些学位论文因其主要内容正在申请专利、进行技术转让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在一定期间内不适合公开进入公共领域,这一类的论文也可以作为涉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但这类论文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管理等应当与属于国家秘密的论文有所区别。

1.2与涉密学位论文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前所述,涉密学位论文大致可以分为属于国家秘密的和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两大类,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论文应按照国家秘密来加以保存和管理。对于这类涉密论文的管理,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以及《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它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级别、保密制度、监督管理以及泄露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因此,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保密期限以及保存、管理的具体流程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来确定。而《国家秘密实施办法》斛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以及《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行政法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所做的进一步阐释和补充。因此,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除遵守《国家秘密法》之外,对于保密的相关制度、保密期限以及保密载体等方面还应满足上述相关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

除了上述有关国家秘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外,部分高校还专门针对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制定了适用于本校的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在这些高校的研究生院网站上,我们一般都可以找到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具体文件。如,E京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博士后出站报告及学位申请的保密管理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馒门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规定是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涉密学位论文管理作出的具体规定,是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具体参照。

可见,我国目前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所涉及的法律和规定大致呈一个金字塔形状。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塔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以及《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行政法规是塔身,而各高校自己制定的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具体规定则是塔基。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除了符合高校自己的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而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则主要参照各高校有关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规定来进行具体的管理。

2、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在选取了我国8所科研创新能力较强高校的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进行对比和分析后发现,目前高校的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尚待完善。

2.1对涉密学位论文的界定不够清晰

8所高校对涉密学位论文的界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高校是将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其中密级为内部、秘密、机密和绝密的论文为涉密学位论文。而后分别对这五个级别的论文加以界定,北大、清华、中科院、复旦和川大都是采用这一界定模式。按照这几所高校的界定,内部论文通常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技术转让,或涉及技术、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秘密、机密论文则是指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论文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或虽无涉密项目背景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而另一部分高校则仅将涉及国防科技项目的学位论文界定为涉密学位论文,例如厦门大学明确规定“只有涉及军工保密项目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者方可申请论文保密”。浙江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虽然没有如此明确的规定,但从其在涉密学位论文管理中提到的“为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防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以及“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参加国防科技项目研究时,应对涉密内容进行适当分解、降密处理,并监督参与项目的研究生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自己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不被泄露”_3等规定可以推出浙江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也只将涉及国防科技项目的学位论文界定为涉密学位论文。

涉及国防或者军工项目的论文按照《国家保密法》第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加以保密管理,但如果仅仅将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限定为涉及国防或军工项目的论文,未免过于狭窄。如前所述,涉及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商业秘密的论文,在一定时间内其内容不宜向社会公开,这类论文也有作为涉密学位论文来加以管理的必要,在这一点上应当说大多数高校已经形成共识。

2.2涉密学位论文提交、评阅和答辩流程未专门规定

在学位论文的提交、评阅和答辩过程中,学位论文可能辗转数人之手,在任何一个环节学位论文的内容都可能为他人所知晓。要真正做到对涉密学位论文内容的保密,必须对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评阅和答辩作出不同于普通学位论文的安排,否则其他方面的规定再缜密也无济于事。

在我们所选取的8所高校中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科院对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和答辩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外,其他几所高校对此方面大多语焉不详,概括起来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首先,对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和送审缺乏专门规定。普通学位论文在答辩之前一般要求提交几个论文副本到学院的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会将一部分副本分发给校内老师或邮寄给校外老师(盲审)审阅,而另一部分副本则会在正式答辩的当天分发给各位参加答辩的老师作为答辩提问的参考。答辩结束后,这些由老师审阅的副本和答辩老师手中的副本一般都没有统一收回,而是由各位老师自行处理。在这样的提交和送审过程中,学位论文的内容相当于是半开放的,有心之人想要在此时获取学位论文的内容也并非难事,因此普通学位论文的提交、审阅流程显然对于涉密学位论文来讲并不适合。然而,在我们所选取的8所高校中,鲜有对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和送审作出专门规定的。例如,有的高校规定涉密学位论文与非涉密学位论文一样,必须参加论文评审,并且送审时间要求、评阅意见处理等与非涉密学位论文一样,仅仅可以免于参加学位论文的盲审。而有的高校则对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和答辩没有专门提及,这就意味着,这些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评阅程序与普通学位论文相同。这样涉密学位论文其他环节所做保密工作再缜密也很可能因该处的疏漏而使得整个保密工作流于形式。

其次,对涉密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有待完善。学位论文的答辩是在相对开放的空间进行的,除了答辩老师和答辩学生以外,通常还允许其他有兴趣的同学旁听,特别是博士论文答辩通常在答辩前一周还要通过海报形式将答辩主题、时间、地点等张贴出来以欢迎广大师生旁听。涉密学位论文因其内容的保密性,答辩流程应该与普通学位论文有所不同。而部分高校对涉密学位论文的答辩流程规定很少,仅规定答辩结束后论文要统一收回,而对答辩的参加人、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等均未做保密规定,这样的答辩安排极有可能使涉密学位论文的内容外泄。

2.3对涉密学位论文保存机构的规定不统一

对于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机构,各高校的规定并不统一。院系的图书资料管理室、学校图书馆、学校档案馆甚至学校保密办公室等都可能成为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机构。其中,四川大学和复旦大学规定图书馆为涉密学位论文的唯一保存机构。浙江大学要求涉密学位论文交由校档案馆存档,未要求图书馆保存,而华中科技大学则规定涉密学位论文除一份正本交学校档案馆保存外,其他涉密资料集中登记后交校保密办公室。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均要求涉密学位论文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校档案馆存档,一份由校图书馆保存。北京大学要求涉密学位论文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图书资料管理室,各院系基层图书资料管理室应及时将当年的涉密论文(含电子版)一并移交学校图书馆存档。而中科院对涉密学位论文的保管机构未专门规定仅要求“要进行妥善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可见,涉密学位论文保存机构的规定大体可以分为双轨制和单轨制两类,双轨制是指涉密学位论文由两个不同的学校机构负责保存,而单轨制则规定涉密学位论文仅由某一指定的校内机构保存。双轨制的规定,不利于学位论文保存时的权责分明,容易造成学位论文管理的混乱,而单轨制的保存机构则更利于涉密论文的保密管理。从空间、工作人员经验及有利于知识传播等方面来看,高校图书馆应当是涉密学位论文保存的最佳机构。

3、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规范与完善

3.1明确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

涉密学位论文范围的界定是涉密学位论文管理中首先要明确的内容,只有对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做了明确的界定,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才能对象清晰、有的放矢。对涉密学位论文范围的确定是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的必备条款,也是制定其他条款的前提和基础。虽然,高校可以按照本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但该范围的确定必须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应当在法律法规有关国家秘密范围的框架内来确定本校涉密学位论文的具体范围,而不能抛开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凭空拟定高校涉密论文的范围。

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秘密、机密和绝密等不同等级的涉密学位论文划分。概括起来,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第一,学位论文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即学位论文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论文。具体情形应参照《国家秘密法》第九条第二款中的列举事项加以确定。涉及国防科技方面的论文大多可以归为这一类。第二,学位论文的内容虽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因其正在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或其内容涉及尚未公布的重要理论、技术突破,而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论文。第三,涉及商业秘密,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论文。这类论文一般是经济学院或者商学院学生的学位论文。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的保护范围应当在上述三项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具体的规定,过于狭窄的范围不能满足学生的知识产权成果保护的要求,不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3.2完善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评阅和答辩流程

涉密学位论文的提交、评阅和答辩应当不同于普通学位论文的专门流程,否则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涉密学位论文的内容有很多机会为他人所知晓,在此环节的疏漏可能会使涉密学位论文的整个保密工作功亏一篑。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涉密学位论文的写作,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要求在不与外界联网的电脑上完成,以防止他人通过网络共享等隐蔽方式而获取到涉密学位论文的内容。涉密学位论文的排版和打印,也应当在指定的电脑和打印机上进行,禁止交由商业性的打印店代为排版和打印,打印完成后要在打印电脑上及时删除论文的电子版,以防论文内容的外泄。其次,涉密学位论文提交给院系的教学秘书后,教学秘书应当将涉密学位论文单独存放,在存放过程中避免其他无关人员翻阅涉密学位论文。第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评阅和答辩应当不同于普通学位论文的专门规定。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和答辩都应当不公开进行,即除了参加答辩的学生、评审的老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外,不允许其他学生旁听。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一般只需要聘请校内有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阅,不参加校外盲审,同时对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组成员的选择也应当有专门的考虑,北京大学在这方面的规定值得借鉴。北京大学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要求: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时,项目组参加人员和评审组成人员一般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事先应当先填写评审人员审查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查。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可只聘请校内有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阅和组成答辩委员会,事先也应填写专家审查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查。确实需要校外专家的,该专家应当具备涉密人员资格,并要求聘请的学院与该专家签订保密协议。

3.3完善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期限按涉密学位论文密级不同而时间长短不等,但基本上少则几年,长则可能有数十年之久。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是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所有环节中时间最长的,因此完善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制度十分必要。

对于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机构,各高校有不同的规定,图书馆、档案馆、院系资料室甚至学校的保密办公室都成为过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存机构。将涉密学位论文存放在图书馆将成为高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的主要趋势。E6J首先,在空间上,相较于院系资料室和学校保密办公室来讲,图书馆有充足的空间来保存涉密学位论文。其次,在人员上,图书馆拥有一批对纸本资料的保存和保护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这无疑是涉密学位论文保存的有利条件。第三,从知识传播的角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届满后应当向读者开放。如果将涉密学位论文保存于图书馆,那么以后向读者开放时,其条件是现成的,无需再进行相关机构之间的论文移交,读者也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已过保密期限的涉密学位论文,既可以避免论文二次移交过程中的损坏或遗失,也有利于知识、技术的学习和传播。

图书馆应对涉密学位论文另辟专门的地方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存事宜。在保密期限内,涉密学位论文不向读者提供阅览和借阅服务,涉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亦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保密,不提供任何网上浏览服务。图书馆负责保密学位论文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对保密学位论文的纸本、电子版和保密论文申请表进行有序的保管,至少每学年进行一次保密论文的整理和密级调整工作。对于申请延长保密期限的论文,及时进行登记和期限调整。对于保密期限届满而自行解密的学位论文,应当及时按照公开学位论文处理,以便尽早向读者提供阅览或借阅服务。

3.4明确涉密学位论文相关接触人的责任

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写作、评阅、答辩到保存的过程中,与之接触的人员不在少数,具体来讲,包括学生本人、导师、评阅和答辩老师、教学秘书以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完善学位论文的管理,应当明确各涉密学位论文接触人的责任,权责分明是高效和有序管理的基础。

对于涉密学生,应当首先进行保密意识的教育,要求其使用未联网的电脑进行写作,在进行论文的打印制作时在学院规定的地点进行,不得将论文交由打印店进行排版,禁止其将论文的主要内容泄露给其他无关人员。涉密学生在离校之前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书》,承诺书或协议书一般应要求涉密学生在论文保密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将涉密论文的主要内容整理成论文在国内公开发表、向国外进行投稿或者进行公开的学术交流,否则当事人应当承担泄密的相关责任。

对于参加涉密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老师,通常应当在本校具有保密资质的老师中挑选。具体可以采取要求参加涉密论文答辩人员填写审批表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的方式,也可以学校事先选拨一批老师组成涉密学位论文专家库,涉密学位论文答辩时,从该专家库中随机挑选老师参加评审和答辩。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密学位论文,还可以要求参加评阅和答辩的老师签订《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泄密的相关责任。

对于接触涉密论文的行政人员(学院教学秘书等)以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保密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条件的可以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书面的《涉密论文保管责任书》,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这样才能将保密论文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