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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研讨会论文评价的几点思考


2014年12月0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在院校科研管理中,对发表在刊物和报纸上的学术论文的评价比较容易。因为它们有论文发表报刊的等级,是核心期刊还是非核心期刊,是中央级、军队级报纸,还是省部级报纸,科研部门可以根据报刊的等级来认定论文的质量,对作者进行相应的奖励。可是,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还会遇到另一种论文,即在各种学术(理论)研讨会上获奖与入选的论文。这些研讨会大多是由政府部门、军队总部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一些专业学会举办的,会议论文的种类有学术年会、纪念活动研讨会、重大理论问题研讨会、学术问题研讨会、学科建设研讨会或以论坛形式召开的各种学术会议。论文的评奖方式有分一、二、三等奖的,有的不分奖项,只设入选论文一项。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研讨会是学术共同体通过“对话”的方式推动学术创新的重要形式,也是学者们交流学术思想的必要途径。每年高等院校都要举办不同规模的学术研讨会,也会有一定数量的人员参加不同层次的学术会议,并获得各种研讨会论文的获奖与入选证书。鼓励教员参加学术研讨会是院校科研管理的一项基本政策,但是怎样来评价研讨会的论文质量,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此感到难以把握,举办研讨会的“门户”很多,层次不一,对教员拿来的获奖证书不能不奖励,又不能都奖励。目前,院校一般对研讨会论文的评价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只认定由行政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即组织研讨会的必须是中央与省级党政部门或军队总部机关,获奖证书上盖有党政军部门印章的,则予以认定,除此之外的不予认定;另一种是把行政部门与各种学会组织的评奖结合起来,对党政军行政部门组织的研讨会的获奖论文予以认定,对学会则要求必须是全国、全军性的专业学会,如中国哲学学会、中国心理学学会、中国军事学会、中国军事教育学会等等,一般地方性学会举办的研讨会获奖论文不予认定。

对以上两种评价,学者们不太满意。理由是:学术成果评奖(包括学术研讨会)不应该由行政部门包办,学术性活动由行政部门组织,这还是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不符合学术研究与评价的特点。另外,即使是一些由行政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也不能保证都是高水准的,都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因此,学术成果评价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承担,只有学者才能对学术成果的价值做出比较符合实际的评价。“今天我们的学术体制仍然是官本位制,职称、期刊、课题、会议、奖励一律往行政靠级。”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饶毅就批评指出,中国科学界还“没有形成一种普遍的、以科学利益为最高原则,以学术标准为根本基础的科学文化。”目前的科学评价体系是科学以外的因素有很大的影响,应该建立专家评审为主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科研管理部门倾向于认定由国家行政部门与部队总部机关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学术研讨会(包括学术成果)评奖的论文。理由是:由行政部门组织的研讨会,规模与影响都比较大,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由各种学会组织的研讨会论文评奖(包括科研成果评奖)数量太多太杂,水平不一,缺少规范性与权威性。

能否寻找一种更为科学的评价方法来认定各种研讨会的论文呢?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的评价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看组织研讨会单位的级别,看论文获奖的等级;第二步是看论文发表的影响因子,即看论文发表、转载、摘录、摘引、引用、题录和索引情况。把一次性评价变为多次性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加大论文评价的客观权重,这样可以避免仅靠对研讨会论文的获奖证书进行简单认定的问题,把层次性评价与综合性评价结合起来,以体现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客观性与准确性。

一、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就是看其论文是在哪一级党政军行政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上获的奖。可考虑分为国内(军内)的高层次、较高层次和一般层次三个等级来评价。

1.高层次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政府部门(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研讨会,其规模与影响都比较大,如“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纪念建党80周年理论研讨会”都属于这一类。论文是在全国范围征集,最后入选的又大多经过层层筛选,选题与质量都比较高,可按国内高层次认定;由总政宣传部(包括国防大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组织的研讨会,是在全军范围内征集论文,有的情况下,总政宣传部还会派出人员到报送论文题目的作者单位会同作者确定选题、讨论文章框架,研讨会的论文从选题到结构都经过会议组织部门的认真把关,有的还是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的全国大型研讨会推荐的论文,论文整体质量比较高,可按军内高层次评价。

2.较高层次

由全国重点高校、中共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院、全国性的专业学会所举办的研讨会(包括年会),学术色彩浓厚,入选论文质量要求高,在学术界影响比较大,可按国内较高层次评价;由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全军性专业学会所举办的研讨会,研究属于国防与军队建设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或是重要的学术问题,论文入选需要有较高水平,可按军内较高层次评价。

3.一般层次

在高层次、较高层次之外的各种研讨会论文,包括一般大学、省级专业学会、军队院校协作中心举办的研讨会,可按国内、军内一般层次评价。

这里还有另一种情况,有的学术研讨会是由几个不同单位合办的,在认定时应以会议的第一主办单位为准,要区分是主办单位、合办单位、协办单位还是承办单位。

二、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是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再看论文发表的影响因子,可分为以下五种:

1.会议论文集

大型、正规的研讨会除了提交会议论文之外,组织者还会把会议获奖论文或入选论文结集出版,以扩大会议研讨成果的影响。出版又分为有公开书号的与没有公开书号的两种,一般地讲,有公开书号的要比没有公开书号的要正式一些,有公开书号的还要看出版社的等级。除了保密、经费等特殊原因之外,大多数研讨会的论文不存在出版问题,所以,有无论文集可以作为论文的一个评价因子。

2.论文发表

作者提交的论文在参加了研讨会后,将论文投给报刊(包括内部刊物)发表,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应该说,只要是高质量的论文,研究问题有针对性,成果有创新性,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价值性与规范性,论文是能够发表的。不能发表的论文,除保密等特殊原因外,只能说明水平低,属于专为研讨会定做的“评奖论文”,不能说明别的。笔者就看到有的作者写的文章连普通的刊物都不能发表,却由于参加了某某研讨会,而且获了奖,石头就成了“金子”。因此,能否在报刊发表是检验论文学术“含金量”的一个重要指标。若是研讨会论文在报刊发表,可根据报刊的等级予以认定。

3.论文被摘录

论文在报刊发表后,能否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转载、全文复印、摘录、题录、索引,或进入二次文献,这无疑会扩大论文的读者面与学术影响力,也是评价论文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因子。也应该适当增加分值。

4.论文观点被作为会议综述内容

在研讨会召开后,会议的主办者或专家学者会将会议的主要观点整理成综述,在报纸、杂志发表。如果作者的观点在综述中被作为主要观点提出,可以增加分值;被作为一般观点提出,视情给予分值。这里还要分清楚综述是作者自己写的还是由外单位学者写的。作者的观点在外单位学者写的综述中被提及,反映论文的影响值会更客观一些。

5.论文的引用率

作者的论文收入论文集,或在报刊发表后,又被其他学者在著述中摘引、引用,是反映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因子,也是最为同行学者看重的评价论文学术价值的一个关键指标。一般地讲,论文被学者引用次数多,表明论文影响大,价值高。文章发表后,如石沉大海,一点反响都没有,恐怕不能说文章有多大价值。一向为科学界所看重的诺贝尔奖的评选,惟一标准就是看论文、著作的“引用指数”。在自然科学界,论文的引证率是相当重要的。据统计分析,“一篇好的论文在发表的几年后被引用的次数往往在100次以上”。[2]在这里,还要注意区分论文引用是他引,还是自引;是和作者关系亲近(如作者的学生)者引用还是非亲近者引用;是被专家引用还是被一般作者引用;是在一般刊物的文章中被引用还是在核心刊物的文章中被引用。

总之,在对研讨会论文评价时,以会议举办单位的评价作为定性评价的基础,进一步引入论文评价的客观因子,以论文集、论文发表报刊、论文转载、论文观点被作为会议综述内容、论文观点被引用率等作为论文影响的定量评价的指标,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避免出现“一张证书打天下”,评价“惟行政化”、“图章化”的学术失范问题。如果论文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各项因子全有,论文的分值就越高,缺项越多,则分值就越低。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使评价科学、客观、全面,有利于学风建设与学术评价制度的建立;二是可以使评价与其他科研成果的评价指标相衔接,不至于造成评价的学术标准不一,人为拔高,追求“短平快”式的评价,使许多“成果”成为过眼烟云,甚至出现大量的学术泡沫、“劣币驱除良币”等等问题,以改变目前一定程度上的学术界学风、会风不正,学术研究浮躁,粗制滥造,评奖水分太大的状况,真正达到激励优秀论文作者,提高成果质量的目的。另外,将研讨会论文同学术期刊发表与转载结合起来进行评价,也是论文评价的一个趋势。有学者研究指出:“学术杂志是学科评价制度的一个基本实体。评价论文是它们的日常工作,编辑部是专业的学术评价组织,其评价的客体是学术论文。”“建构科学的评价制度,学术杂志将成为重要的主体。”

三、对研讨会论文评奖的建议

如前所述,国内组织的各种研讨会论文的评奖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组织者将会议论文分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一种不分奖项和等级,只是在证书上标明“入选论文”。笔者认为,以“入选论文”作为研讨会论文的评价比较合适,也比较科学。“入选”本身就是一种评价,以为评价就是评奖,评奖就是对成果价值的检验,其实是对评价的曲解,也是对评奖作用不适当的夸大。

作为实证性研究的自然科学,其评价也不是即时进行的,一种理论从提出到证实再到学术界承认可能需要几年时间,甚至几十年后才得到承认的情况也不鲜见。如200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戴维·格罗斯教授,他获奖的理论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但一直到2004年,经过了充分的实验室论证之后才获奖。澳大利亚科学家巴里·马歇尔与罗宾·沃伦早在1979年就发现了幽门螺杆菌,直到26年后的2005年,他们才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其研究成果的预测性和超前性,社会效益的滞后性,实践检验的不普遍性和间接性,使它与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在评价的客观性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更不适合即时评价。必要的“延时评价”才可能对其价值看得清,评得准,不至于出现“不识庐山真面目”、“乱花渐欲迷人眼”,甚至推倒重来的情况。一篇论文有没有价值,是精品之作,还是学术泡沫,都需要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证明。仅凭组织者或少部分专家一时的主观判断就对论文定级,这种评价“既不利于社科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正常发展。”“在短时间内对它下结论,评价其优劣也是不实际的,其结果只会导致社会科学研究的急于求成和急功近利,从而造成社会实践的失误。”

匆忙下结论,还会对本来是正确的观点做出错误的评价。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上世纪五十年代,马寅初提出“控制人口增长数量,提高人口增长质量”的观点,一时受到猛烈批判,其结果是“错批一个人,多生几个亿”。另一方面,对于真正有价值有贡献的论文与观点,却可能任何奖项都难以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顾海兵教授就曾撰文指出,1979年,胡福明一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文章,1992年,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对人们思想的解放和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很难用某种奖项来衡量的。

我们说社会科学需要进行“延时评价”,当然,这种“延时”也有一个适当的限度,并不是时间越长越好。到底多长时间是个限度,笔者以为,间隔三年比较恰当。三年不会把“黄花菜放凉”,实践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学术探索可以预测,但对学术“观点”的评价不要先行,还是留给实践去验证。另外,文章发表,被转载和引用也有一个周期,三年的时间基本可以反映文章的客观影响力。

综上所述,笔者主张对学术研讨会的论文最好还是以“入选论文”评定为好,这样可以避免在评奖中出现“一等奖论文看名气,二等奖论文看标题,三等奖论文照顾单位”的情况,以体现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有助于良好学术风气与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的建立。表面上看,“入选论文”似乎有些简单化,似乎分不出“大师”和“新手”的高低,其实入选本身就是一种肯定。学术研讨会重在学术,不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之间也”。研讨会不是运动会,要一比高低,排出名次。研讨会不能搞成学术评比,学术评价应该“少评比,尽可能地评而不比。”论文入选就如同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发表就是对文章学术水平的一种肯定,并不需要还在刊物上注明文章的研究水平。如果作者的论文质量高,有价值,完全可以通过刊物发表、转载、被同行引用等途径得到体现。过多的附加值对个人有用,对推动学术发展则可能会起到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