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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具有创造性论文的技巧


2015年05月22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一、解决不会写论文问题的根本技巧就是“写”

很多研究生见到导师常常会说:“我想写论文,但不知道怎么写,老师您教教我吧”。我通常如此回答:多看、多思,尤其是多写。学生会觉得我的这一回答简直就是无用的废话,只差没问“我可以说脏话吗”(网络流行语)。这就好像《寻枪》电影中的一个搞笑镜头:警察马山把枪丢了,去找老战友“老树精”打探线索,“老树精”帮忙出主意,“我说你的事情要想解决啊……,凭我的经验,只有一个字”。马山(期盼地问):“那个字?”老树精(一本正经的说):“找”。这让马山哭笑不得。实际上这一点也不好笑。真理往往是最简单的道理,例如作为中国革命胜利的法宝之一———游击战,毛主席就用了“战争的基本原则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简单的标题予以总结。只不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就用俏皮话来讽刺这一常见但却不当的思维现象:“在学会游泳之前,切勿下水”。事实上“害怕错误,实即害怕真理。”总之,与“害怕下水就永远也不会游泳”的简单道理一样,解决不会写问题的根本技巧那就是“写”。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写(学)则殆。因此,下文中所言的其它一些论文写作的具体技巧、道理,说得再多,倘若学生始终找各种理由———如怕出错、知识不够等———搪塞自己,不动手去写,永远也学不会写。而如果学生开始动手去写,写多了,下文的一些创作技巧也就自然而然的掌握了,正所谓“熟能生巧”。

二、论文撰写的具体技巧

1.选题技巧

(1)把握动态。如何把握学术动态?其实很简单,随时了解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的研究动向。每个学科总有那么几个著名的学者在引领学术走向。以笔者熟知的刑法学领域为例,如果说十年之前是“北高(高铭暄)南马(马克昌)”在引领,那么近十年则是张明楷教授、陈兴良教授等少数几个人在引领。一般而言研究生还不具备这种创造、开拓、引领学术的能力,那么最简便最有效的把握学术动态的方法就是跟着名家、大家的学术走向进行一些补阙式的研究。

(2)大量阅读。名家所创造、开拓、引领的学术走向是以最新的学术讲座、文章、著作为载体。大量阅读首先体现在精读这些学术作品,其次是按图索骥,根据这些作品的注释提示,阅读其他学者的作品,再次是根据其他学者的作品中的注释提示,阅读更多的相关文章、著作。实际上这种学术作品的“互文”性,就足以有读不完的学术作品了。最后是自己通过期刊网、网络图书、图书馆等资料库查找以上作品没有涉及但实际上与主题相关的其他学术作品。

(3)选定主题。很多人即使已经做了以上两个工作,也仍然不知道怎么选题。最多的感受是这些名家的成果说得太有道理了,已经把问题研究透了,研究完了,无法进行创新与突破。那么这一感知现象背后的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认为是学生没有把握住学术论文创新的关键:批判思维、问题意识。例如从古至今无数人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均对此习以为常,却唯有牛顿思考“这是为什么”的问题从而发现了牛顿定律。如果伽利略没有批判思维,不敢、不愿挑战亚里士多德提出并盛行了近千年的“落体的速度同它的质量成正比”的权威观点,就不会发现自由落体定律。没有问题意识,没有批判思维,就永远不会有创新。自然科学的发展史是如此,带有强烈的价值立场选择与评价的人文社会科学更是如此。所以在学术上大胆地挑战、批判名家,这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毕竟学科名家、大家“引领学术”不等于“包办学术”。正如张明楷教授所言:“任何学者都必须在与现有学说进行对话和批评中进行学术研究与创新。满足于现有答案,不展开学术批评,就意味着现有学术成果没有问题;任何科学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如果没有问题,科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只要发现了名家作品中的一个“小问题”,就可以大做文章,“小问题”就是一个“大主题”。

2.论文的基本行文技巧

(1)确定题目。论文的题目就是文章之眼,文章之窗。好的文章标题等于成功了一半。那么怎么样确定一篇文章的标题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上文中的“论题”作为标题。这是因为标题的基本功能就是点明文章的主旨,让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出文章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比如常见的“论××”的标题就是如此。实际上绝大多数论文标题都是省略了“论”字的“论××”。当然文章标题点明主题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一个好的标题会有更高的要求。首先,标题最好能直接且具体的传达出文章的核心观点。作为研究生而言,笔者不提倡研究生采用“论××”的标题,这种标题的缺陷是过于笼统。一个名家采用这样的标题,比如张明楷教授写的“论偶然防卫”,因为文章的实质内容有创新,也照常能发表,但研究生采用这样的标题发表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这是一篇研究生写的论文,最好采用“偶然防卫有罪论之质疑”或“偶然防卫无罪新论”这样能具体传达出文章的核心观点的标题。其次,标题要尽量简洁,不要过长。有的报刊文章的标题可能超过20个字,乃至在标题中间出现逗号、顿号或者将两个长的分句作为标题,这在论文的标题(包括文中的次级标题)写作中是忌讳的,但很多本科生、研究生的论文中就会常常犯这样的错误。最后,标题的新颖性,即标题的用语不能过于常规化。有时候使用一些比较陌生的词来表达同一主题,可能会起到耳目一新的效果,例如张明楷教授几篇极具影响力的刑法论文,其标题就非常吸引人,如“论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论短缩的二行为犯”,“行为功利主义违法观”,“‘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标题中的这些用语是以前我国刑法学中没有的或者比较陌生的概念,这会让编辑或者读者产生极大的好奇心。

当然,有时候论文涉及的主题比较复杂,标题的具体性、新颖性往往意味着要用更多的词给出更多的信息,这与简洁性之间会有一定的矛盾。如何消除二者之间的矛盾,的确需要费尽脑汁。有时候一篇文章一气呵成,却为一个好题目的确定而千锤百炼、反复“推敲”,“捻断数茎须”。实际上如果一个标题太冗长,那么也有一个可资借鉴的文字处理的技术———使用副标题。有一类比较好的论文标题就通常使用破折号或者分号乃至于同时使用破折号与分号来处理掉具体性、新颖性与简洁性之间的矛盾。例如陈兴良教授就非常善于使用这种标题:“从罪数论到竞合———一个学术史的考察”,“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事实与理念之展开”,“刑法因果关系:从哲学回归刑法学———一个学说史的考察”。

(2)论文的基本行文公式

学术论文作为议论文文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有基本的行为格式的。按照刘大生教授的说法,写文章的技巧和规范,可归纳成一句简单的话,一个基本的路子,一个基本的公式,那就是:“张三说,李四说,我认为”。他认为“张三说,李四说”的作用有三:第一,通过“张三说,李四说”引出话题。第二,将“张三说,李四说”树为批判的靶子。第三,将“张三说,李四说”用作论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如果有论文仅有“我认为”,而没有“张三说,李四说”,要么写不长,要么是低水平重复,要么是抄袭剽窃;论文如果都是“张三说,李四说”而没有“我认为”,也不合格。没有“我认为”,也就没有自己的想法,写论文就变成了资料汇编、文献汇编;没有“我认为”就可能是将别人的“我认为”模糊处理为自己的“我认为”,这是抄袭剽窃。[15]研究生写论文,首先就要从套用刘大生的这一基本公式做起,或者用这一公式来检验自己的文章是否为论文,是否为抄袭剽窃。

(3)文章创新的技巧

论文的本质特征是创新,创新是有规律可循的。很多人对论文创新都有不正确的认识,认为只有核心观点新才是创新。但是人一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核心观点的创新。连名家大家都无法做到时时刻刻的观点创新,凭什么要求研究生的论文有创新?其实在笔者看来,创新是多层面的,大体上分为三层面:发现了他人没有发现的问题;说出了他人没有说出的论据;解决了他人没有解决的问题。具体而言,论文创新又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论题选择新;核心观点新;使用材料新;写作手法新;论证方法(思路)新。具备了以上任何一点,都是学术创新。而要做到以上创新,关键是需要有批判思维或问题意识。缺乏批判思维或问题意识,就不可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永远不可能有任何意义上的创新。而所谓的批判思维与问题意识,也没有那么高深,其实就是古人常说的两句话:“尽信书,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

(4)注释的使用技巧

注释作为论文的必备形式要件,其实也有规则可循。例如《中外法学》就列出了关于引征的七条伦理规则:引征以必要为限。这一规则意味着不要为了注而注,有些人所共知的公理、常识,就无需加注,除非作者认为“公理”、“共识”有问题,需要进行商榷或者批判;引征应是已发表之文献。引征未发表文献应征得相关权利人之同意。这一规则是为了保证引证观点的真实性,有据可查,防止伪注;引征应保持被引证话语之原貌。这一规则主要是对直接引用的要求,直引必须用引号来标明。当然保持直引的原貌并不意味着一字不变,有时候直引有明显的笔误,当然可以改掉错别字。另外,在应用直引时,为了保持前后文的逻辑连贯性,也有可能根据需要而在不改变文意的基础上适当增补或省略几个字。省略时通常用省略号来标明。增补文字时,通常用括号或者(××———引者注)的标示来区别;不得曲解原作之观点。这一规则通常是对间接引用的要求,间接引用是对原作者观点、论据的简化与归纳,因此要特别注意归纳的准确性,不能断章取义,曲解原意;引征有修订本作品,应以修订本为引征对象(研究原作者学说演变者除外),这一规则意味着不能将原作者已经抛弃的观点作为该作者现有的观点,否则就是一种变相的曲解;引征应当有明显标志。这一规则是为了防止将他人的观点模糊处理为自己的观点。在比较长的间接引用中,通常采取两种方式来标明,一种方式是:在引文开始之处使用“张三认为”这样的用语且最好是在间接引用的结束的注释中使用“以上观点,参见……”之类的标示。另一种方式就是将间接引用的话语用不同的字体来标示;引征应以注释准确地显示被引征作品之相关信息。这一规则主要是为了保证引用查询的简便性。一般而言被引用作品要求写明作者、文章名、书名、期刊名与期刊年期、著作的出版社以及出版年月、页码(个别期刊不要求写明被引文章观点的页码)。另外,有时候如果将某些被引观点及其讨论、评价置于正文,就会显得有些“节外生枝”,此时为了保证正文的顺畅与连贯性,不妨将这些内容置于注释中,这时候也许会出现注释段中评论且出现其他的注释。为了突出注释段中的注释,通常会将该注释用括号来标明。由此可见,注释的合理正确的使用技巧,从正面角度看,关系到文章是否有创新的问题,在反面则关系到是否有剽窃抄袭的诚信问题。

(5)投稿技巧问题

研究生写出具有创新性的论文,当然最好是能够公开发表。因此这里也略微谈谈投稿的技巧。首先,应该全面了解、研究学术刊物的风格、格式要求。每个学术刊物都有一定的风格或者格式要求。一个名家即使风格与格式上与某刊物不太符合,只要文章内容本身具有创新性,刊物编辑也愿意帮其修改后发表。但研究生毕竟“人微言轻”,因此在投稿时必须注意与所投刊物的风格、格式的一致性,才有可能发表。其次,投稿前的文章修改技术。俗话说:“文章不厌百回改”。文章一气呵成之后,最好不要急于投稿,而是多修改。修改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修改,通常是将文章放一段时间之后拿出来读一读,也许会有新想法,或者发现论述不周、不妥的地方,然后进行完善修改。二是给自己的同学或者老师帮助修改,一方面自己对自己的文章过于熟悉,不容易发现一些语法、用语上的明显错误。另一方面他人的视角、知识结构与自己不同,他们可能更能够发现问题,从而提出一些比较好的修改建议。

最后,注意刊物的分级。在我国现有的学术体制下,各学科的刊物是有(一类、二类)权威、(重点、一般)核心、其他刊物之类的分级。从可行性的角度而言,研究生最好不要向竞争力极大的权威期刊或者重点核心期刊投稿。另外,像《刑事法评论》、《刑事法判解》、《刑法评论》这类以书代刊的集刊,通常对作者的身份、职称、资历等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往往更能坚持“以质取文”的标准———不是看“是谁在说”,而是看“说了什么”。这些刊物的学术影响力也不小,因此研究生不妨试着向这些刊物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