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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的保障措施


2015年06月28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我院在全国农业推广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研究生院成立专门机构,对专业学位教育采用统一管理的模式,既关注研究生科学素养的培养,又强调其科研实践能力,着力造就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富于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我们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狠抓学位论文的质量,全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从导师的确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各个环节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管理部门自身的优势,积极做好引导工作,保障了我院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一)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双导师”制

我院自2002年开始招生农业推广硕士,当时在各校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学生的导师沿用传统遴选的博、硕士导师。2005年第一届十名毕业生论文答辩,每个人的论文选题均结合自己的实践工作展开,其中有三人聘请了第二导师,“双导师”比例达到了30%。随着我院招生人数的大幅度增加,2006-2010年我院聘请了近400名院外导师,作为我院的专业学位合作导师,2010年8月农业推广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到我院调研时,我院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双导师”比例已达48.3%,2010年入选我院院级优秀农业推广硕士论文的研究生有59%聘请了第二导师。“双导师”制在我院的积极执行,提高了导师的指导效果,为我院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质量提供了保障。

(二)坚持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专家现场评议

我院第一届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2004进入论文开题阶段。在工作人员通过形式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论文开题报告会,聘请3-5人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议,当时效果显著,得到了学生和导师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于是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由专家现场评议便形成了制度化,成了我院农业推广硕士规范化管理的一部分。

报告会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根据学生研究方向分成不同的小组,每组聘请3-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院内外专家。报告会现场,由学生向专家组及旁听或观摩的学生汇报论文研究情况,针对报告的内容及提交的文本材料,专家组对学生论文提出建议或意见。我院自2007-2010年共组织了49场次的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报告会,聘请专家463人次,专家分布在36个不同的单位,正高级职称专家占93%。

(三)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

针对近些年国内出现的众多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我院自2009年开始在全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启用CNKI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打击学术不端和学术抄袭行为效果非常显著。2009年冬季和2010年我院有512名农业推广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在初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中有30%的学生由于论文文字复制比过高(≥20%),要求对论文进行重新修改。检测结果公布后,学生很快端正学术态度,在导师的直接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第二次检测后论文文字复制比过高的现象大幅度减小。

(四)客观科学的论文评审制度

为体现学位论文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我院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全部采用盲评的形式。由我院工作人员将论文整理分类编号,按学科优势不同分送不同单位,并不是直接送达评审专家,而是转交该单位负责人员,由其按不同研究方向送达不同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有效规避了送审过程中的一些漏洞。2009年冬季和2010年共寄送了481名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962篇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参评单位涉及28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50%以上的论文寄送单位属院外高校或科研单位。最后统计通过评审可以答辩的有457篇(占95.1%),先后有24篇(占4.9%)学位论文因盲评不合格而延迟答辩。评审结果客观、真实、合理,比较科学地反映了我院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实际水平。

(五)答辩过程的质量监控

我院为保障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同时让学生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在论文评阅结束后将专家的评阅意见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结合专家的意见与导师进一步沟通、交流,重新修改论文,评阅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论文送交研究生院管理部门,进行论文格式的进一步审核,要求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内容齐全。审核通过后才能向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论文。

1.组织形式

根据我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独立负责,全程管理,论文答辩公开举行。一般论文答辩会都安排在院本部举行,部分地区如果生源集中,为减少学生开销,可在异地举行,不过答辩会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院属研究所或相关单位提供答辩会会场、落实具体会务工作。研究生的论文汇报需脱稿采用多媒体展示给答辩委员专家和听众。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者汇报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委员会综合考察答辩人的课程学习情况、评审专家的意见、论文及答辩表述情况,集体审议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当场形成答辩决议。对于答辩未通过者,在一年内修改完善论文可重新答辩一次。

2.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

根据我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院内外专家组成,院外专家至少有2名,答辩主席一般由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论文答辩会,但不能担任答辩专家,答辩委员会审议时退场。

士论文答辩报告会,聘请了215名院内外的高水平专家,其中正高级专家超过85%,博士研究生导师参加比例高达50.7%。在组织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生所处的地域不同,从事的工作多样等实际情况,聘请了一些与学生所在地域或所从事工作紧密相关的高水平专家,例如黑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水科院黄海研究所及各省级农科院等,涉及专业达30多个,例如农村社会学、农业经济管理、作物栽培与耕作学、微生物学等。

3.答辩结果处理

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答辩结果,对于通过论文答辩的同学,会后要参考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做进一步的完善修改,之后方可呈送研究生主管部门,参加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答辩后未纠错、未修改的学位论文不参加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审。

对于答辩未通过的论文,答辩委员会要提出比较详细的修改完善意见,允许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研究生院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其导师,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在论文第二次提交答辩前先由上次答辩委员会成员的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同意参加答辩。

(六)严格的学位评审及学位授予

学位评定委员会为我院学位评定及学位授予最终评审机构,下设六个分委员会,专业学位分委员会专门评审我院专业学位论文。论文答辩结束后由我院专职工作人员将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论文及其答辩材料整理汇总,报送专业学位分委员会进行现场集中评审,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名单。2009年冬至2010年通过论文答辩的人员,在委员们评审中认为论文质量稍差,所以有1.1%的人员不在建议授予学位名单中,分委会建议修改完善论文,下一次分会再次评审。经专业学位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连同其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上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形成学位授予决议,发布学位授予文件,授予相应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七)合理的淘汰制度

我院经过严格的论文管理环节,自然形成各个环节的淘汰机制,从论文开题报告到学位授予,每个环节都经过专家组的认真评审或评议,对不合格论文及时调整、修改、完善,绝不放任自流。如2004—2010年完成的1200余篇论文开题报告,有3.5%的论文开题报告未达到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要求,需要重新撰写开题报告并重新参加报告;在完成中期检查的930余人中有4.3%的论文中期检查未能顺利通过,需要学生根据专家的建议,与导师进一步沟通交流后,补充、修改、完善论文中期报告文本,并在半年后重新参加报告。

在2009年冬季和2010年三次申请论文答辩的512名农业推广硕士中,每次申请中平均8.3%会由于学术不端行为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从表2可以看出,有4.9%的学生在论文评审中不合格。即使参加论文答辩报告会,也还会有1.2%的学生不能顺利通过论文答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会的评审更为严格,对于论文通过答辩的所有学生的论文及其答辩材料逐一进行评审,不合格者当年不能授予学位,人数占到1.1%。

(八)论文质量过程管理的其他要素

1.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我院从2004年开始已经召开了四届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管理研讨会,建立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工作纪律,认真监督,落实到位。对于论文评阅和答辩等事项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避免了论文评阅及答辩过程中受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不公平及不公正。

2.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

我院一直坚持答辩资格的审查制度,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专职部门对其课程学习、补修课程的学习、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以及获得学位前的学术水平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真按照双盲评阅的论文格式,包括论文要求、论文封皮、目录、内容、写作格式及排版要求等逐项对论文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