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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2017年04月26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创造能力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提高学生专业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对学校人才培养效果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现本科培养目标,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严格、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出发,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一)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必须围绕所学专业进行选题。

(二)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三)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

(四)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进行规范管理,完成选题任务。

(五)各学院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双学位的学生应根据所修专业提交两篇不同的设计(论文)。

二、指导教师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要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校外进行的课题,可聘请有关单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指导,但要指定本专业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及质量等情况,协助处理教学方面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专业与企业、科研单位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二)指导教师下发给学生的任务书必须按学校统一模版。任务书须经系主任批准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需改变,必须经系主任批准。

(三)指导教师须认真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设计类)或开题报告(论文类)。重视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着重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宜超过10名;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加强阶段检查并对学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考核和记载。

(五)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不仅应负责业务指导,还要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负起责任,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请假制度,并做考勤检查记录,以保证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环节各项任务。要注意言传身教,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

(六)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批改,指出其中的问题,指导并督促学生限期改正。否则,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七)指导教师若发现学生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正当手段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要取消其答辩资格,其设计(论文)成绩以零分记录。失责失察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八)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一)前期检查

学生在调研、充分理解工作目的的基础上提交设计方案(开题报告) ,经检查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题应在选题后一至二周之内完成。前期检查的要点如下:

1.选题背景与意义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文献资料查阅,阐述所选课题在其所属领域的发展现状,说明本课题的重点、难点和特色,揭示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2.设计内容(研究内容与目标)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说明拟设计(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提交的预期目标。

3.设计方案(研究方法与手段)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提出设计方案(研究方法与手段)。

4.参考文献

在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期间进行。中期检查的内容为:

1.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质量以及学生的出勤、纪律情况。

2.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

3.学院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整改。

(三)设计(论文)质量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送请专家检查,以考核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和水平。检查内容包括:

1.选题质量。

2.能力水平。

3.成果质量。

四、毕业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院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由院长担任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

(二)答辩委员会职能

1.主持并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及评价意见。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评语应包括:完成的工作量和内容是否达到任务书的要求;设计(论文)的优、缺点(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设计(论文)的重点研究部分和有争议的问题以及对设计(论文)的总体评价。

(二)设计(论文)评阅人评价基本原则:选题质量、文献数据应用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质量、创新能力、工作量等方面作出评价

(三)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评价基本原则:内容的科学性、创新性或应用性,设计(论文)写作及知识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方面评价。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优秀、良好合计不超过60%。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参照《济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应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综合确定。上述三项的评定成绩均应按五级制计。答辩委员会确定的最终成绩可按30%、30%、40%的权重取上述三项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值,并换算为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或不及格(<60分)。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为不及格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计。

六、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一)在学生离校后一个月内,由各学院把毕业论文收齐保管至少5年,由学院存档。其中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作为教学成果的一部分,实施永久保存。

(二)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确定之后1周内,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

(三)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之后,应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两方面的总结,并制定下年的整改措施,于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