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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考核


2017年07月2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一、毕业论文的答辩

各学院组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并成立答辩小组。毕业论文答辩小组一般由3名答辩委员组成,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小组设1名秘书,秘书可以由助教、非教学人员或研究生担任,也可由答辩委员兼任;毕业论文内容相近的学生应安排在同一小组答辩。

(一)学院答辩委员会职责

1.统一答辩要求,审定答辩资格。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记载。

(1)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或者对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理解有误者。

(2)未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与格式规范》要求撰写者。

(3)毕业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但未进行修改者。

(4)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

2.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

3.组织学院答辩工作。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的评定和答辩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二)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及答辩规则。

2.答辩人陈述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并给出答辩成绩。答辩小组秘书汇总计算出学生答辩成绩,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与总成绩评定表》。

二、毕业论文的成绩

(一)毕业论文成绩按百分制打分,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记载。

(二)毕业论文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与答辩成绩构成,两部分成绩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

(三)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成绩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评定。

(五)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需进行毕业论文重修。

三、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一)各学院按本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2%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并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