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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10月11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进步,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培养具有优良学风和良好学术道德的高层次科研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引进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TMLC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实现了对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快速检测。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TMLC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检测范围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二条 检测方式

采取自愿检测与抽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检测由研究生、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抽查检测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随机抽样,比例约为申请学位人员的5%-10%。

第三条 论文提交

1.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为doc格式,符合《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以“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

2.提交方式

研究生将论文终稿的电子版全文提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

3.提交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送评前1-2个星期。

第四条 检测结果反馈

检测结果以电子版《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方式反馈给各学院,再由学院反馈给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

第五条 检测结果的处理

1.文字复制比低于或等于论文总字数的2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不再进行检测,由导师负责把关。

2.文字复制比在论文总字数的21%至49%之间,由导师责令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由导师选择决定直接进行论文送审或论文再次检测,由导师负责把关。

3.文字复制比等于或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送审,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重新进行论文检测,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4.研究生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于检测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学位办公室申请复议。学位办公室接到复议申请书后须及时向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等了解情况。若认为无复议的必要,可直接回复申请人,若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复议,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处理意见。专家评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六条 其他

1.学术道德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各学院、导师、研究生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积极配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开展。

2.凡在学位办公室抽检名单中但未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3.学位办公室可于每年授予学位研究生中再次随机抽检部分学位论文,一旦发现可疑抄袭行为,将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撤销学位的最终决定。

4.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