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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18年09月3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为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与标准

1、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2、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文献综述能够综合、全面地反映该学科相关领域的发展与现状,掌握国内外动态。

(2)研究内容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论文材料翔实清楚,表述准确,层次分明,撰写规范。

(3)论文作者至少发表1篇与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河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研究生要求有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有1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报以上刊物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且其学位论文应对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具有较好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二、评选组织、时间与范围

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于每年的9月份进行,评选对象为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各学院当年推荐的优秀博士论文篇数不限,优秀硕士论文篇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评选范围内全日制研究生授硕士学位人数的8%;学校最终评选的优秀博士论文篇数为当年评选范围内全校授博士学位人数的10%左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为当年评选范围内全校全日制研究生授硕士学位人数的5%左右。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并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证明材料。

2、学科推荐。由学科根据申请者学位论文的答辩结果和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择优推荐。

3、学院审议。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和指标,提出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处。若学院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4、学校评审。研究生处对推荐材料汇总,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按得分高低提出优秀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校学位办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入选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6、公示和异议处理。入选论文在研究生处网页公示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入选论文存在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均可以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由研究生处负责核查落实。

7、发文公布。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学位论文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表彰和奖励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奖励标准

对论文作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证书,对相应的导师颁发“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分别奖励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各5000元。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标准

对论文作者颁发“河南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对相应的导师颁发“河南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分别奖励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各1000元。

3、对获得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五、其他

1、在推荐参加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时,优先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

2、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可根据本方法在评选条件、奖励等方面另外规定列入。

3、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