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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


2014年03月22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缺失,不仅败坏了校风和学风,扭曲了科学至上的学术准则,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而且从长远看,研究生群体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他们的科研道德理念和治学态度,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学术研究的繁荣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重视与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进行规范,是高等教育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1、高校学生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

1.1修改或伪造实验数据

实验数据是获取科学实验结论的基础。任何研究,要想获得科学、客观、可靠的结论,都必须尊重实验事实,来不得半点捏造或伪造。

研究生认真做好科学实验,不仅仅可以获取客观、可靠的实验数据,而且有助于培养自身敏锐的观察能力和严谨的分析问题能力。然而,一些研究生缺乏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科研精神,不甘于做枯燥的、艰辛的实验或调研,以敷衍应付的态度对待实验,致使无法得到合理的实验数据。为了顺利完成功课或者论文,只好“借鉴”他人的实验数据,或者依想象,轻率地修改、伪造实验数据,蒙混过关。部分研究生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搜索国内外同类的研究成果,然后将别人的数据、图表略作修改就变成自己的所谓“结论”。调查表明,实验数据的伪造是研究生学术诚信缺失现象中一个不争的事实,随意拼凑实验数据的人并非少数。

1.2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当今学界反映最强烈、最为严重的学术诚信缺失行为正是大学学术研究活动中的抄袭与剽窃行为。有人把这种抄袭、剽窃现象称为“学术蝗祸”。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抄袭别人的科研论文也形式多多:有的研究生不去认真研读书目,不认真开展相关研究,东拼西凑,应付了事。甚至直接从网络上直接下载,一字不改地交给老师。更有甚者,对于学位论文要么是“剪刀加浆糊”,要么是“扫描加剪切”,或“剪辑”或“组装”或“改头换面”稍加修饰等。调查显示,《4%的研究生在第一篇论文实践过程中,有拼凑行为。况且,被发现者尚属少数,更多的都逍遥自得。

1.3杜撰参考文献,不诚实地利用他人成果

学术研究只有建立在广泛涉猎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吸收他人成果中的思想精华,才能做到推陈出新。在论文中是否注明所用成果的出处,不仅体现了作者是否尊重参考文献的所有者以及是否具备起码的学术道德,而且也是为后续研究者研究提供检阅资料的方便着想。一些研究生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没有端正学术研究的态度,对待论文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列出并未阅读的参考书目,对参考文献做“伪注”。有的研究生引用别人的数据和观察,却是改头换面,不加注释。还有一些情形如季羡林先生所说:“小骗局花样颇为繁多,举以荦荦大者,有以下诸种: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在公开学校报告中听报告人讲演,平常阅读书刊杂志时读到别人的见解。认为有用或有趣,于是就自己写成文章,不提老师的或者讲演者以及作者的名字,仿佛他自己就是首创者,用以欺世盗名。这种例子也不是稀见的。至于有人在谈话中告诉了他一个观点,他也据为己有,这都是没有学术良心,或者学术道德的行为。”

1.4一稿多投,不遵守学术规范

许多高校都规定了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要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于是有的研究生为了追求发表文章的篇数,把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改头换面投向别处。大部分研究生都有一稿多投的情况发生,原因在于希望增大稿件被录用的可能性。一稿多投,被认为是解决文章时效性与期刊审稿时间过长的矛盾的有效策略。2002年4月《日,人民网开展“您赞成-一稿多投.吗?”的网友调查,共有》13人参加,结果为83%的网友“赞成”,仅有10%的网友“不赞成”。由此可见,一稿多投大量存在,并且拥有较为广泛的支持基础。有相当部分作者并不了解某些一稿多投的情况违反了学术诚信。一稿多投,不仅浪费了编辑为审阅处理编辑稿件所付出的宝贵时间和精力,而且有可能违反《著作权法》对投稿的有关规定,易引起期刊之间的产权纠纷。在对一稿多投现象的认识中,大部分研究生仍然处于盲区。

1.5论文署名交换

早在1991年10月,我国14名学部委员曾在联名发表的《再论科学道德》一文中指出:“只有对一篇论文从选题、设计、具体实验到得到结论的全过程都有了解,并确实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具体环节做出贡献的,才能当之无愧地在论文上署名。”但是,研究生群体中经常会出现相互署名的情况。有些学生认为:相互署名,大家分摊版面费,可以缓解金钱压力,而且有助于完成论文发表的学习任务。研究生中“礼尚往来”、“共同进步”的相互署名现象较为普遍。

当然,上述情况基本都是出于自愿。相反,另外一种情况是署名上的“侵占”,多发生在师生之间。有些导师不管有没有指导过学生,都要求学生署其姓名。有些学生认为,导师做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这似乎是个约定俗成的规矩。而且“如果导师是知名学者,写上导师的名字,文章也好发表。”

1.6充当枪手

现在在大学校园内和互联网上时常有“寻枪”之类的告示。校园枪手络绎不绝,枪手事件频频发生。有的网站明码标价:代写学士毕业论文2000元、硕士论文4000-》000元、博士论文7000-10000元。甚至还有即将发表的文章寄明码标价出售。枪手队伍中,不乏高校研究生。充当枪手包括请“枪手”替自己写论文和自己当“枪手”替别人写论文2种情况。前者用金钱购买学术产品,骗取学位;后者将自己的“知识”变成“生产力”,获取一定的物质报酬。

2、当前研究生学术道德缺失现象的原因分析

研究生毕业后将在各行各业中承担起重要的社会责任,有些还将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基本的学术道德意识和学术诚信品质不能在学术起步阶段就树立起来,不仅会阻碍其健康发展,影响其学术道路的发展,而且对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认真分析研究研究生学术道德缺失的各种影响因素,对扭转大学生学术道德缺失的现象有着重要的意义。

2.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但与之相应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为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不诚信行为在各个领域大量出现。政治经济领域“注水”数字政绩、商业信用危机、产品信用危机等频频发生。研究生学术诚信缺失是整个社会诚信缺失在校园的反映,是和社会大环境分不开的。职称评审、职务认定、学术地位水平的评价,对名利的过度追逐导致学术规范的边缘化,传统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道德约束力日益削弱,学术泡沫、粗制滥造、弄虚作假、人情送礼、任人唯亲、暗箱操作、学霸威慑等现象大有越演越烈之势。上述不良风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挫伤了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积极性,也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研究生对诚信的崇尚与追求,削弱了他们的诚信意识,诱发了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产生。

2.2高校学术管理制度不完善

2.2.1高校管理的滞后性

高校扩招后,学生规模扩大,教师承担的任务骤然增加,由此造成了教学管理上的问题。以导师带研究生为例,扩招前一般是一位导师指导几名研究生,现在是十几名、甚至是几十名研究生由一位导师指导。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对学生的论文很难指导到位。高校管理的滞后性,弱化了对大学生学术道德行为的管理。

2.2.2学业评价制度的片面性

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提高学习水平的保障。然而,我国目前对研究生的学业评价却存在着不少缺陷,过多地重视论文发表的数量而漠视论文的质量。这与各地、各高校的科研政策有相当大的关系。许多学校都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分别提出了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的要求,并将此作为他们能否参加毕业答辩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在校期间奖学金的评定和不少奖励都主要以研究生参加课题活动、发表的论文数量为依据,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研究生普遍的紧张感。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生为了能顺利毕业,便挖空心思早发、多发文章。一部分学生为获得答辩的“通行证”,不得不铤而走险,投机钻营,置学术诚信不顾。

2.2.3研究生学术成果发表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论文发表过程中,研究生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完成任务,一些学生不得不交纳昂贵的版面费。“版面费”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使很多优秀的学术成果被埋没,一些学生将可能很有价值的论文发表在较低层次的期刊上,而且还给质量很差的文章可乘之机。这种金钱在学术成果发表中的左右,不但损害了学术的尊严,也对学术的浮躁和混乱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关学术不诚信原因的调查中,一位博士曾用“逼良为娼”四个字表达了对论文发表制度的极其不满。中科院博士生导师王铮研究员也认为:“在这种制度下,研究生们整天为期刊论文投稿发愁,老实一点儿的学生,一稿两投或三投,在研究生期间就学习了“学术腐败”,聪明一点儿的学生,开始拉关系,走后门。可以说,现有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术道德的沦丧。”

2.2.4研究生学术失范监督惩戒机制不到位

可以说,目前高校对大学生的各种学术不诚信行为,除了对考试作弊有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外,国内高校基本停留在惩戒的层面上。由于缺乏健全的学术道德管理制度和科学的评估机制,对一些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很难制裁。如各高校对于作业抄袭或编造实验数据的学生一般都无法处理。这样的机制致使大学生学术道德失去了制度上的约束。当学术造假者的预期收益远大于成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学术不诚信行为。

2.3学校和导师教育的缺失

将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全部责任归咎于学生,未免有些不全面。在这方面,学校、教育相关部门及教师应该进行更深的反思。

首先,学校学术道德教育缺位。长期以来,由于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普遍不够,许多学校忽视了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和教育。高校对学术道德教育的不够,从技术层面上来讲,使不少学生不了解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对于科学研究中的著、译、署名、引据、注释等概念模糊不清,有些研究生甚至不知道直引和转引的区别与运用,致使很多学术失范行为成了“无心之过”。另一方面,高校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不够,致使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淡漠,在科学研究或论文撰写中大胆采用“拿来主义”,且认为理所当然,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学术道德教育缺位,必然导致学生在思想上缺乏遵守学术道德的意识,在行动上出现学术道德缺失。

其次,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不够也是造成研究生治学态度不严谨的重要原因。教师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直接影响学生对科学道德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说,导师的科学道德水平,奠定了研究生的道德基石。然而,现实中有些导师本人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败坏了高校严谨治学的学术气氛:有些导师金钱至上、急功近利,跑关系、走后门,造成了研究生严谨治学道德信念的丧失。由于学术研究的特殊性及学术监督的复杂性,学术腐败行为不易察觉和发现,或发现后难以认定,部分导师因“腐败”而得益,起到了极坏的“示范作用”。

2.4研究生自身素质的缺失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本身就具有自觉的特点,真正的道德行为,必然建立在自觉性的基础上。学术研究的第一特征就是它的诚实性和严肃性。在学术活动中必须诚实严谨、尊重事实、独立思考,这是学术研究的内在要求,也是学术诚信的本质特征。有些研究生缺乏在道德方面的自我约束力。他们对于在学术活动中不准抄袭、剽窃、伪造和修改实验数据等规范,其实并非不清楚。一部分研究生对待学术研究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完全放弃了自身在维护学术诚信上的责任。相当一部分人满足于一般学习,只求一知半解,特别是缺乏创新的研究能力,按部就班,不愿吃苦,不肯动脑,只做重复别人的研究。因此,在学术研究上出不了成果。有些学生专业意识模糊,相当一部分人是为了“改变身份”跳槽读研,对专业不热爱,对科研没兴趣。有些学生合作意识薄弱,工作热情冷淡,对集体利益漠不关心,功利主义较强,他们很难出优秀的科研成果。

3、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对策

3.1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3.1.1道德品质教育和人生观教育。研究生学术道德缺失的行为,固然有许多原因,但是自身的道德评价标准模糊和价值取向错位是导致其学术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所以,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必须从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树立正确人生观入手,积极开展道德品质教育和人生观教育,从人生观道德观的层面上帮助研究生端正思想,提高对学术道德的认识,自觉恪守学术道德,主动摒弃在求学治学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研究生应从严要求自己,将正确的道德品质、人生观内化为信念,使之成为行动的标准。

3.1.2学风和治学态度教育。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学术道德教育的关键所在。学风问题与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紧密相关。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的人,做学问也必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因此,学校及导师应通过教育,升华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情感,使研究生成为道德情操高尚的人才;通过教育,锻炼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意志,教育研究生耐得住寂寞,以坚定的意志克服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障碍,坚守科学活动中的伦理精神;通过教育,铸造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信念,使他们对科学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正确性和正义性内化为信念,提倡读书做学问不求速成,不为浮名虚荣所惑;通过教育,使研究生成为道德情操高尚、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修学严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1.3学术规范教育。在学术道德教育中,学术规范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约束机制。学术规范教育包括基本的技能规范教育。如在撰写论文时,如何加注释、如何区分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什么样的行为属抄袭、什么样的行为是剽窃,对于这些规范都应该准确无误地告诉学生。同时,要加大对研究生进行《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力度,教育广大研究生树立法制观念,以此引导大学生从法治的层面深刻认识学术道德的重要性,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用法律约束自身的行为。

3.1.4学术诚信教育。围绕学术诚信开展教育,有利于把诚信教育落在实处,更有利于约束学生的学术行为,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主要是加强学术诚信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的教育。在学术诚信教育中,首先要加强对研究者进行学术诚信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教育,依法治学。外在的法律约束主要起着惩戒和抑制的作用,学术诚信观念只有通过引起研究者的道德认同,进而内化为自我道德要求和自我道德品质,才能使研究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地遵守学术规范。因此,作为学校,要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让诚信的意识渗透到方方面面。

3.2建立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制度

学术道德虽然依靠自律,但规则是前提。建立包括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制度、评价制度和监督惩治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得以规范的制度保障。

3.2.1建立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制度。国外很多大学以学校正式文件的形式,对“抄袭”、“惩戒”、“引用文字须知”等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作了详细的说明及规定。而现在的情况是,我国高校由于缺少学术道德规范的明确规定与说明,往往使对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仅限于道德层面的说教,缺乏管理层面的制约机制,缺乏作为研究生自律依据的可操作措施,其结果是使研究生难以形成学术规范意识与规范行为。因此,高校要对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活动中涉及学术规范的一些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内容上,要具有明确性,使研究生明确知道学术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违背学术规范,在撰写论文时应如何加注释、如何区分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什么样的行为属抄袭、什么样的行为是剽窃,对于这些规范等等,要形成内容详细、操作性强、参考性清晰的指导性文件,公之于众,并认真执行。

3.2.2建立一套客观的学术评价制度。为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培养提供明确的学术评价制度是鉴定学术成果、考核学术质量、引导学术方向的一种重要制度,其是否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对学术研究的发展有着最直接的引导功能。高校要把握时代精神,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建构新的学术评价体系。在指导思想上,要鼓励学术积累、厚积薄发和精益求精,避免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重学历不重学力以及重虚名、轻实学的导向。

3.2.3建立公正严明的学术监督制度。高校除了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违纪行为的行政处分外,应加大对其学术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大公开、公正处理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力度。成立专门的“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检举,调查有关事实。本着从重从严的原则,加重对学术失信者的惩罚力度,无论科研课题评审、成果评审、评奖、晋升等。都应确立“一票否决制”,让失信者不仅受到舆论的监督而且也要付出利益上的代价,使失信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高校应建立相关的学术打假机制,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通过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的批评,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强大监督作用,加大惩罚力度。触犯法律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3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导师的榜样示范作用教育是在社会大环境下进行的,没有与教育的目标相一致的环境,任何教育都是苍白无力的。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归根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发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营造科学、民主、严谨、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全方面多角度开展诚信理念的宣传。要在学术界、高校积极倡导、营造实事求是的氛围,开展认真、积极的科学评论,建树优良学风,形成一种健康的学术氛围。这种健康的学术氛围,无疑会有助于研究生养成独立和创新的精神,并为他们日后的工作和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次,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加强对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使他们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最后,充分发挥导师的榜样作用。导师要以德修身、率先垂范,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帮助学生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习惯,努力使学生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同时,要明确导师的岗位职责,加强师生的科研交流,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学习各个层面的监督。对不能恪守学术道德的导师严肃处理。

总之,研究生学术道德的规范如同精神文明其他领域的道德建设一样,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持之以恒,就会使学术诚信内化为研究生人格的一部分,从而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