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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学术腐败讨论的评述


2014年03月29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学术腐败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愈来愈严重的一种社会现象,与之紧紧相随,学界对学术腐败的批评、讨论也是声势和力度愈来愈大。进入21世纪以来,反对和整治学术腐败的舆论,几乎可以说接近反对和整治经济腐败、反对和整治官僚腐败的舆论的影响力。有人在2004年用Google检索“学术腐败”四个字,总共有117000个中文网页含有这个词条,同时检索到“官僚腐败”是65000个中文网页,“经济腐败”是499000个中文网页。笔者特在此将21世纪以来反对和整治学术腐败的主要观点评述如后。

一、关于学术腐败的界定

1.前期描述性的界定

陈平原是此较早地对学术腐败作出界定和分析的学者,他在2000年3月11日就撰写了《有感于“学术腐败”》一文,该文在《南方周末》2000年3月24日发表时,“题目被编辑擅自改为《学界“世风日下”》”(陈平原语),该文后收入陈平原的《学术随感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收入书中时陈平原恢复了原标题。陈平原在该文中对学术腐败作了如下界定:

在我看来,所谓“学术腐败”,指的不是滥用职权、接受贿赂、贪污公款等应该由司法机关查处的罪行或过失。这方面,大学教授无权无势,普遍很难“大有作为”。当然,也可自我解嘲,说是“不能也,非不为也”。但如果略作变通,将某些学者著书立说时的着意造假、变相抄袭、仗势欺人、废话连篇,以及为谋求发表、出版、获奖而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做为“学术腐败”来描述,我相信许多同行都深有同感,不觉得是什么“危言耸听”。至于为何将某些读书人之缺乏“职业道德”,或曰“学风败坏”,与鸡鸣狗盗之徒的“假冒伪劣”相提并论,那是因为二者都缘于同样的利益驱动。

陈平原的上述界定是描述性的,但其分析很为深刻,是将学术腐败与官僚腐败相比较来论述的,既指出了两者的区别,又明确揭示了二者的共同本质:“二者都缘于同样的利益驱动”。

随后,关于学术腐败的界定还有如下一些观点比较有影响。赵建文认为,我们讲的学术腐败应该是作为学术活动的运作者、管理者当中的腐败,即某些特殊人的腐败,其特点是他们用非学术的权力去捞学术之名、学术之利。(见赵建文《遏制学术腐败的关键是什么》,载《中国青年报》2000年10月1日)这主要是从学术腐败实施者的角度进行界定。李运传认为,所谓学术腐败就是学界中各种学术运作、学术活动存在的不良风气,出现的严重腐蚀人心、败坏风气的歪风邪气。(见李运传《学术腐败三大类型》,载《文学自由谈》2001年第3期)这主要是从学术腐败的表现形式的角度进行界定。郑良勤认为,学术腐败是指学界中一些集体和个人为谋求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在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中采取的种种非理性和不规范的行为表现。这主要是从学术腐败的产生根源和存在领域(包括“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两个领域)的角度进行界定。鞠德峰认为,学术腐败就是发生在学术活动领域中的败坏堕落现象,其实就是学术工作者为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滥用学术工作职权、违反学术规范从而败坏学术道德的行为和现象。(鞠德峰《关于当前“学术腐败”问题的道德思考》,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这是主要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进行界定。上述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学术腐败做出的界定,各有其侧重点,各有其意义。正是基于上述情况,杨玉圣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关于‘学术腐败’的界说,这只是就目前学术界、教育界、文化界、出版界等严重存在的学风文风问题、学术道德败坏等现象的一种笼统的说法。”

2.近期寻求学理性的界定

网上有一篇影响较大的《究竟什么是学术腐败》(作者chesk,见合智情报工作网2007年11月7日)的文章,该文首先指出:在国外,一般不采用学术腐败的说法。美国科学界把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或报告结果中出现的编造数据、伪造数据和剽窃行为称之为学术越轨或科研中的不端行为(misconductinscienceorscientificmisconduct)。接着,该文从词义上作解释说:

腐败原义是指事物的腐烂败坏。腐是指机体发生了变异;败则指机体的生命力下降,日渐衰败。其本义所要表达的是有机体由于微生物的侵蚀滋生而分解变质这种现象,既指质变过程又指质变的结果。《汉书·食货志上》中的“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即是这种意思。腐败一词随着社会的发展涵义愈来愈丰富,现在不仅仅指事物的腐朽变质,也可用来形容人的败坏和堕落或者制度、组织、机构、措施等的混乱和黑暗。

基于上述解释,该文提出学术腐败的广义与狭义的区分。所谓广义的学术腐败是指学界中一些集体和个人为了谋求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行为。所谓狭义的学术腐败是指在学术活动领域中,拥有学术权力的人为谋取个人私利或集团利益滥用权力而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行为。该文还指出,狭义的学术腐败的定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学术腐败的主体是手中掌握学术权力的个人和集体。这是有别于广义学术腐败的本质之处。广义的学术腐败则是指参与一切学术活动的个人和集体。

第二、学术腐败的客体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腐败是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侵蚀和腐蚀,是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没有遵守理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行为。

第三、学术腐败的动机是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学术腐败主体人所追求和取得的利益不是公共的利益,而是私人的利益。

第四、学术腐败是其行为主体对手中权力的滥用。拥有学术权力的学者或因个人利益,例如为了拉帮结派,聚集个人势力,形成学术垄断;或因小集团利益,例如为了保护某个学术派别的地位;或因贿赂,在学术活动中滥用学术权力。

第五、学术腐败的后果相当严重。学术腐败严重影响了学界的纯洁形象,玷污了这一片净土,沉重打击了那些真正具有实力和水平的学者,学术腐败的黑色蔓延会逐渐阻隔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另一篇在网上影响很大的文章《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深度报道)》(作者亦明,见“木子网—时政述评”2004年1月26日)其第三部分为“学术腐败的三个层次”,该文指出:

确切地说,中国的学术腐败不是单纯的“学术方面的腐败”,而应该定义为“学术界的系统腐败”,它至少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一,学术行为的腐败:这是个人行为,主要表现就是学者在从事学术工作时不遵守科学道德,或利用自己的学术地位从事不道德、甚至非法的牟利行为;二、学术权力的腐败:这是集团行为,主要表现就是在学术界,权力运用的实质就是瓜分、掠夺学术资源,也就是进行对自己有利的利益再分配;三,学术原则的腐败:这是学术界系统的整体行为,主要表现就是学术界的头面人物打着“学术”的幌子,与贪官为伍,与奸商勾结,把攫取利益的黑手伸向政府和社会。从此上的引述可以见出,学界关于学术腐败的界定,本世纪初前几年主要是采用描述性的方式,近几年则开始采用了更具学理性、思辨性的方式,也可以说其界定在渐渐地接近本质。

3.对“学术腐败”提法的异议

学界也有人对“学术腐败”这个提法的本身提出了异议。2003年初,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向社会呼吁:“中国对学术界存在的不良现象,可按国际通行的说法,称之为学术界的不端行为或不良行为比较恰当”。(孙自法《科协呼吁改称“学术腐败”为学术不端或不良行为》,见“中国科学院”网2003年1月23日)教育部2006年5月出台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也是用“学术不端”来指代学术腐败。(见《教育部对学术道德建设出重拳·学术不端一票否决》,记者杨明方,载《人民日报》2006年5月11日)学者顾海兵2003年3月28日在网上发表《学术不良行为:类型与治理》一文,该文开头写道:“严格来说,我不赞成使用学术腐败这个词。??我个人认为,用学术不良行为这个词更确切一些。因为学术不良行为既可以包括学术腐败,又可以包括够不上或不属于学术腐败的问题”。

还有人虽然未正面对“学术腐败”的提法提出异议,但在文章中是用“学风不纯”这一提法来指代“学术腐败”的种种现象的。比如危兆盖在《学风刍议》(载《人民日报》2001年7月28日)中写道:

学风不纯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刚刚步入学术殿堂的年轻学子拿起剪刀加浆糊,居然能在一两个月内东拼西凑搞出一部甚至几部所谓“学术专著”,其实都是“豆腐渣工程”;身为博士生导师也敢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招摇过市;还有的写了一本小册子,就到处求名人作序写评,以博虚名;也有人为了职称或其他利益而花钱雇“枪手”炮制学术论文,自欺欺人。上文列举的种种“学风不纯”行为,其实就是通常人们所提的“学术腐败”行为。

还有学者认为提“学风浮躁”比提“学术腐败”更合适些。《光明日报》2002年3月19日“学界话题”专栏的文章《浮躁:学术创新的大敌———四教授畅谈学风问题》(主持人:危兆盖)其标题即表明了上述观点。在该“话题”中,张岂之首先说:“对于当前学风的主要问题,有的提学术腐败,有的提学风浮躁。我以为,学风浮躁与学术腐败应有所区别,说‘学风浮躁’更合适些。学风浮躁主要指治学不扎实,不实事求是,不认真研究,急功近利。这是学术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章开沅紧接着说:“我很同意用‘学风浮躁’这个提法,在学风问题上,浮躁是腐败的土壤,学风浮躁不等于学术腐败,但容易滋生腐败。”

二、关于学术腐败的表现和严重程度

1.关于学术腐败的表现

关于学术腐败的表现,是许多讨论文章讲到了的。《光明日报》2001年12月25日“学术”版“学界话题”专栏的《维护学术尊严反对学术腐败》为题发表了张保生、杨玉圣、葛剑雄、邓晓芒、王宁、贺卫方等知名学者的讨论意见(主持人:薄洁萍)。该文开篇,主持人就问:“学术腐败现今已成为学术界谈论的热门话题之一,请问何为学术腐败?其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张保生的回答是:“说到学术腐败,我们可以列举出剽窃、拼凑、制造‘学术泡沫’等多种不诚实的学术行为;还有各种评选活动中的请‘托’活动,如给评委送礼、请领导说情、评委之间互相照顾关系等等。但这些都是现象。要从本质上说,它是指一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和利益的学术堕落行为。学术腐败污染圣洁的学术殿堂,腐蚀学术队伍的肌体,阻碍学术大师的产生,遏制一个民族学术水平的提高,是学术事业发展的大敌。”张保生在这里对学术腐败的表现、实质和危害都作出了分析。杨玉圣接着说:“学术腐败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面说到的,还有高校教材、教参编写中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和抄袭现象;粗制滥造的形形色色的辞书;学术文章、著作在数量上恶性膨胀,在质量上却没有相应的提升;沽名钓誉,一些并非搞学术研究的人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或金钱,当上名牌大学的兼职教授、顾问,以此捞取更大的社会资本;高等教育和学位掺假、注水,在全国各地到处贩卖的假文凭使不少人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以及在学术评奖、科研基金项目评审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等等。”

以上张保生、杨玉圣两位关于学术腐败表现的分析比较概括、简略。杨玉圣在《让圣殿坚守纯洁———学术腐败问题答问录》(载《中国教育报》2001年8月9日,篇幅接近一个版)中,回答“学术腐败一般有哪些表现形式”时,杨玉圣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其要点如下:(一)出版物低水平重复;(二)制造学术泡沫;(三)搞假冒伪劣;(四)抄袭剽窃;(五)用权钱捞取学术职称;(六)高等教育和学位注水;(七)学术评审腐败。还有人将学术腐败概括为十大表现。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孙颔将学术腐败概括为: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浮躁浮夸三风盛行。具体表现则又是五花八门,他列举了学术腐败的十大表现:为个人的晋升和发展而钻营,剽窃成果和“学术泡沫”,“教授”头衔满天飞,在职博士热潮,“明码标价”垄断学报,假借“学术活动”敛财,名牌院校的假冒伪劣“高新科技产品”,少数民办院校开“学店”盈利,开始出现“学霸”和“大腕”式人物,虚夸报道科学成果和人物等等。(见耿联《整治学术腐败重塑学界圣洁》,载《新华日报》2002年3月7日)杨玉圣等人对学术腐败的总结,应该说是比较全面而具体的,但还是有学者不断从不同侧面作出补充和总结。其较有影响的看法主要有下列几种。

其一,指出“集体名义下的学术腐败”。《警惕集体名义下的学术腐败》(作者钟年,载《光明日报》2001年9月6日)一文开头即指出:“近来,关于学术腐败的话题不时见诸报章,文中大多流露出深切的痛心与无奈。不过,在多数文章中,谴责的对象主要是个体,我在这里想说说另一层面的问题。”接下去该文写道:与个体相对的是集体,其实,相当一部分学术腐败的产生与集体行为不无关系。譬如,评项目、评奖、评职称、评学位点等等,对一个学术机构(自然也包括机构中的个人)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每逢此等大事降临,一些领导便会召集群众,呼吁大家发挥集体的智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托关系,走门子。只要能达目的,尽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正是在集体的名义下,一些个体做起来不免脸红心跳、担惊受怕的事,就变得有点理直气壮、义无反顾了。浮夸、作假、编造材料,这类事情不时在集体行为中出现,甚至一些人做起来颇有点“使命感”和“责任感”。因为,这些事是可以为集体带来好处的事,也是可以为集体中的所有个体带来好处的事。最后事情办成了,不少人还会夸这样的领导者有胆识、有魄力、有能力。

其二,指出期刊腐败的问题。《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日发表记者施芳的报道《滥出增刊、一号多刊、拆分出版等行为被叫停·高校期刊不得违规敛财·教育部要求:遵守学术规范,抵制学术腐败》,该报道指出: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个别高校主办的期刊出现一些违规现象,主要表现为:不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增刊,没有在封面注明“增刊”字样;以出版增刊或出版专辑、论文集等形式,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牟取钱财;个别期刊一号多刊,将一次性获得批准出版的一期增刊,拆分成两期甚至多期增刊出版,以便能多发表文章,多向作者收取费用。

教育部在通报中指出,这种不正之风,致使一些内容平庸甚至质量低劣的文章得以发表,浪费了出版资源,助长了学术腐败,也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严重损害了高校期刊界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破坏了出版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其三,指出“隐性学术腐败”的问题。《人民日报》2007年2月5日发表记者陈娟的报道《领导挂名成“惯例”,云南政协委员提醒———警惕隐性学术腐败》,该报导引述云南省政协委员、昆明冶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冯成建的话说:“现在的科技评奖,有很多是大领导领衔,小领导加塞儿,真正干活儿的人在中间,后面是一大堆搭车沾光的人———这已经是科技界公开的秘密了,是一种隐性的学术腐败。”《人民日报》上述报道的同一版还设了“网友议事”栏,其中一网友评说:“这是一种比剽窃更隐蔽、更恶劣的学术腐败。”

此外,还有指出学术著作翻译中的学术腐败(见资中筠《学术繁荣与翻译质量成反比》,载《文汇报》2004年11月6日)、“核心期刊”腐败(见张琰《“核心期刊”利益链揭秘》,载《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49期)等腐败现象的。

关于学术腐败的表现,这里还要特别引述下列几文。其一是《学术腐败六大症候》(作者张向东、舒泰峰,载《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25期)。相对来说,这篇文章对学术腐败表现的总结是较为全面的。该文总结学术腐败六大症候分别是:“七拼八凑编教材”;“洋虎皮做大旗”;“泡沫与浮夸”(该文关于本“症候”写道:近几年中国高校学术界形成了有目共睹的“繁荣”,有人总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者特别是享有级职称的学者、名学者以及拥有各种奖项获得各种称号的“专家”级学者教授越来越多。二是高校论文、学术专著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中国的大学教授,中国的专著、论文数量名列世界前茅,但中国有国际影响的大学教授,或者有国际影响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却不多,这从每年全世界自然科学的三大检索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的学术水准中有“注水”现象);“奖项之乱”(该文关于本“症候”写道:学术评奖和立项中的腐败也为广大学人痛恨。尤其是评奖,有种说法在人们口中流传:“评奖就是评委分赃,你给我,我评你,剩下十之二三,再拿来装门面。”);“职称乱象”;“剽窃与抄袭”。其二是《学术重“学”更重“德”》(邹承鲁,载《人民日报》2006年4月13日)。该文剖析了“违反科学道德”的六种形式: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抹煞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稿两投甚至多投;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另外,《人民日报》2006年12月14日报道《北大修订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六种行为属学术不端》。(记者施芳、孔令昭)也很值得我们注意,该文转述这六种不端行为是:伪造与篡改;抄袭与剽窃;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滥用学术信誉;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学术不端行为”可以看做“学术腐败”的同义语。

2.关于学术腐败的严重程度

大多数学者认为,当前中国的学术腐败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杨玉圣在2002年说:学术腐败是目前严重存在的客观事实,其中学术剽窃现象以及学术评奖、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弄虚作假、不公正行为问题,不仅严重存在,而且愈演愈烈,用中国科技大学朱清时院士的话说,“中国大学学术道德水准下降是不争的事实。”(见《学术腐败、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载《社会科学论坛》到2004年,杨玉圣又说:

中国新当选的58个院士,新闻报道里面讲都没有学术问题,没有学术道德的问题;大学生在考试之前宣誓不弄虚作假,现在都成了新闻了目前出现上述情况,说明考试作弊、学术道德问题等现象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普遍了。(见《关于目前高校学术流弊的对话》,载《云梦学刊》2004年第3期)学术界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在我们要去研究恐怕已经不是“是”或者“不是”的问题了,而是“已经严重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尤其是高校存在学术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已严重到了让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的程度了。

到2008年,杨玉圣继续说:

对于学术界,曾经有各种美誉,像“净土”、“象牙塔”、“精神家园”、“世外桃源”等等。但是,如今世道变了,学术界也不复是原先人们想像中的学术界了。无论是在大学、科研机构还是出版界、期刊界,不如人意之处越来越多。娱乐界,固然问题多多,但那本来就是“娱乐”人的。学术界现在也有向娱乐界转化的架势,也开始“娱乐”人了,不过是“黑色幽默”罢了。

对上引杨玉圣在2002年、2004年、2008年这三个不同时期对学术腐败程度的评论,我们要注意他的措辞,2002年用的是“严重存在”,2004年用的是“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普遍了”,2008年用的是“越来越多了”。这些措辞可以让我们警醒、深思。

大多数论者持与杨玉圣相似的看法。《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9月25日发表《端正的学风是学术的生命》(莫砺锋)一文,该文写道:“目前学术腐败的毒菌不仅仅出现在个别学者的身上,它也相当严重地侵入了出版机构、学术机构、学术评估体系的集体行为之中,试看现在学术论著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评奖和学术课题的评审等活动中,请托、贿赂、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已经甚嚣尘上,有些地方或部门甚至达到了颠倒黑白、劣胜优败的程度。长此以往,这必将导致整个学术界风气的大溃坏。”

《新闻晚报》2006年3月10日以《全国人大代表罗家融:整治学术腐败刻不容缓》(程贤淑)为题报道:“学术腐败导致真理失去了空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罗家融表示,整治学术腐败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罗家融说,2003年,武汉一所大学想要改个校名,在打听到了参与改名的56个评委名单后,就派专人进行攻关,花了数百万元之巨,最终获得了46张赞成票。这仅是高校学术腐败中的个例,在评学科、申请博士点、硕士点时发生的腐败也不鲜见。一次,某评委在收到一学校的评选资料后,又收到该校的第二份“评选资料”,里面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信封。在这样的风气下,学术的评审已不是科研实力和教研能力的真实体现。

上述罗家融所举的例子的确如杨玉圣所说的“让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故罗家融使用了“刻不容缓”这样的措辞。

新加坡《联合早报》2006年3月5日发表到了《中国学术腐败“我自巍然不动”》(张从兴),该文写道:中国的学术腐败问题,大概就像各大河流的污染问题一样,是个顽疾。而这个顽疾也不是在今天才受到重视的。不久前,国际级数学大师丘成桐公开呛声,痛击中国的学术腐败现象已经严重到可以让“中国科技的发展至少退后20年”。更早前,远在美国加州的生物学博士方舟子(方是民)已在他自己的“新语丝”网站,以及搜狐网、人民网等中国大型网站,搞过学术打假。

上述称学术腐败为“顽疾”,可见其程度不浅。

有三篇网上的文章,对学术腐败的程度和危害措辞更为激烈。其中一篇题为《要像反恐一样反对学术腐败》(夏雪冬雨,见“说辩上虞—上虞论坛”2004年9月9日),该文写道:

学术腐败分子犹如恐怖分子,如今的恐怖分子,四处出击,用飞机撞大楼,劫持学校残害儿童,人体炸弹炸毁公车,把世界搅的不安宁。

如今的学术腐败分子也一样,伪造学历,伪造科研成果,剽窃论文,诈骗职称和钱财,招生循私舞弊,把中国搅的不安宁。

同学术腐败分子的斗争,和反恐一样,还是相当艰苦的。恐怖分子是不要命的,学术腐败分子是不要脸的。他们为了钱财,职称,官位,名誉,什么都没有顾忌的,什么都敢做。公然的抄袭到云天雾地的胡拼乱凑,天花乱坠的谎言到惊天动地的疯话,看的你都不知该从何驳起。

另外一篇是前面提到《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深度报道)》(亦明,“木子网—时政述评”2004年3月12日)一文,其第七、第八部分的小标题依次是“中国目前的学术腐败是前无古人的”;“中国的学术腐败是世界罕见的”。从小标题即可见出其对学术腐败程度的分析和评估。

还有一篇题为《是学术腐败,是学术罪恶,是学术犯罪》(未署名,见“湘雅园论坛”2003年1月31日)。与上述观点相异甚至相对,也有少数论者提出“不要夸大‘学术腐败’”。据新华社记者报道,李浩、冯健亲、蒋树声三位来自学术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不要夸大“学术腐败”。这三位学者认为:“‘学术腐败’不能与‘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相提并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估计‘学术腐败’的严重程度,既不能夸大,也不可轻视。”“对‘学术腐败’现象要严肃处理,但对这一现象的严重程度、普及程度,不可估计过高。”“夸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无疑不利于学术界、科学界的健康发展。”(奚彬、翟伟《不要夸大“学术腐败”》,见“光明网”2002年3月13日)另外,前述一些论者不同意使用“学术腐败”一词,实际也认为学术腐败的程度并不严重。

三、关于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

1.从宏观、概括的层面寻找原因

《光明日报》2001年12月25日“学界话题”专栏《维护学术尊严反对学术腐败》(主持人:薄洁萍)中,主持人问:“在中国学术事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和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的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学术腐败现象?主要有哪些因素造成或促成了学术腐败?”葛剑雄的回答是:“出现这些问题,当然与学术队伍本身的素质有关,但我认为不利的外部条件助长了学术界的不正之风也是无法否定的事实,应该从内部制度和外部条件两个方面找原因。如果不从根本上清除学术腐败的根源,只靠揭露、批评、打假是远不能解决问题的。”邓晓芒的回答是:“造成学术腐败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体制问题。学术不民主,就给不道德的人以可乘之机,有道德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结果是很难达到公正;反之,在学术民主的情况下,即使有些人不讲道德,也会受到牵制。”葛、邓二位都是从学界自身和外部条件两个方面寻找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26日发表的报道《学者眼中的学术腐败和反腐败———部分高校校长、学者谈学术道德建设问题》(刘继安),在回答为何会产生学术腐败时,用了“制度规范和道德约束的双重缺失”这样一个小标题作答案;《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6月25日发表的报道《丑闻动摇中国科学,清理门户不能拖延》(于达维),是从“学术腐败的社会土壤”和“高校需要反省”两个方面来分析学术腐败的原因;上述在对造成学术腐败内、外两个原因孰轻孰重看法上,邓晓芒明确肯定“主要是体制问题”。(葛剑雄在《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6月25日发表《学术腐败看似品德问题,实际是体制问题》一文,与邓晓芒看法完全一致)。还有不少论者表示了相同的看法。如,邢东田认为:

学术腐败横行,普通学人要负一定责任,但主要责任应当由管理部门和管理者来负。目前的情况是歪经盛行,一是好经往往被管理者念歪了,比如某些明显的违规得不到惩处;二是经常有歪经尤其是学术评比的歪经出台,比如毫无根据或缺乏论证的量化评比。这两方面的问题都要由管理部门和管理者来负责,但遗憾的是,管理部门往往是很不负责。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非常典型的“核心期刊”,本来是文献计量学对学术期刊的分析,对学术期刊的评价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它不是对其每一篇论文的评价。管理部门不问青红皂白,拿过来就作为对论文的评价指标,这就把问题绝对化了。其基本理念就是,凡是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就必然是高质量的论文,反之则不是。这种“以刊评文”只认衣冠不认人的荒唐做法,居然能够大行其道于学界,难道管理者不应当负责任吗!

2004年11月18日,英国《自然》周刊出版中文增刊《中国之声Ⅱ:与时俱进》,发表了23位中外科技专家的文章,《文汇报》2004年11月21日摘录了部分文章,其中有两篇文章的标题分别是《“官本位”助长学术腐败》(陈竺)、《体制比项目更重要》(饶毅、鲁白、邹承鲁)。还有《瞭望》2006年第15期发表的《科研造假的体制警示》(杨金志),等等。上述文章的标题即显示了与邓晓芒、邢东田等相近的看法。

2.从具体、微观的层面寻找原因

上述关于学术腐败原因的分析是颇为深刻而带有概括性的;与此同时,还有不少论者是从具体的层面来寻找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与前述概括性的分析形成互补。

2002年5月19日,广州近千名博士聚集英雄广场签名反对学术腐败,博士们总结出学术腐败七成因:

一是巨大的利益诱惑。李明华博士说国家和社会重视科教事业,基本上是只要有了学术成果,就会有相应的待遇及社会地位。因此不少能力不足者不惜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去造假。二是以往学术界的错误认识。以往学术界对一些学术腐败现象没有追究、也没有强调,因此个别人有恃无恐。三是当前学术体制的弊端。李明华博士说当前学术体制要求你必须发表文章,否则就不能通过考核,这种体制促使一些人不择手段地多出所谓“成果”。四是人文科学比自然科学更易“学术腐败”。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处长梅其岳博士认为,人文科学主观意识性强,因此学术腐败爆出丑闻多些。五是学术界的功利心太强。河海大学土木博士郝小员认为,当前整个社会氛围功利心太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难免会有人去想方设法走捷径出“成果”。六是与国家科研经费缺乏有关。工科博士黄钟晖认为国内一些自然科学论文事后被揭出压根儿没有做实验就论证出结果,主要原因还是缺钱。七是科研监管机制的缺位。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技术处处长梁泉博士说,体制把关不严,给一些心术不正者留下可乘之机。梅其岳博士建议应将学术成果向社会公示,形成监督机制。

杨玉圣在《让圣殿坚守纯洁———学术腐败问题答问录》(载《中国教育报》2001年8月9日)中回答“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时,分析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原因:第一,长期缺乏知识产权观念。第二,现代学术规范体制没有确立起来。第三,量化政策不完善。第四,学术批评的严重缺席。第五,研究生培养体制中存在一些缺陷。第六,对已暴露的问题处置不力。

《中国教育报》2006年12月28日发表的《汉芯事件无人担责是对学术腐败的纵容》(刘效仁)也是从多方面具体分析了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

“汉芯一号”作为“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迎合了某些权力机关和官员急于出政绩的功利心理。中国亟待在高新科技领域有所突破,国家政府对自主创新寄予了深厚乃至热切的期待。尤其自主研发高性能芯片,实在是我国科技界的一大梦想。所以,陈进便利用这种期盼,通过伪造的“汉芯一号”,把自己打扮成自主创新典范的同时,也为某些人增添了政绩。在把陈进树立为典型和样板的过程中,一些机构扮演了极不光彩甚至助纣为虐的角色。

无论是无能被骗,还是道德腐败,抑或是好大喜功,无疑共同构成了学术腐败扩散、科技造假疯狂的温床。“汉芯一号”事件,不仅暴露了我国当下学术评估体系重关系、人云亦云、缺乏职业操守等种种弊端,也暴露了某些政府组织和科研管理机构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

还有一种观点也很引人注目,《人民日报》2006年12月4日发表的《学术腐败不能找借口》(曹树基),在分析“大规模的学术打假也已开展了五六年,为什么学术腐败仍然层出不穷”的问题时指出:现在有一个很危险的倾向,就是学术腐败一出现,板子就会打在“制度不健全”上。事实上,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现行制度尽管有造假的空间,但也有预防纠正的可能。

3.从学者个人素质的角度寻找原因

从学者个人素质寻找学术腐败的原因,这是一种很独特的观点,这种独特观点见于一篇在网上影响甚大、篇幅甚长(全文约7.5万字)的文章《中国学术界的问题及其出路》(亦明,“教育与学术”网2005年2月11日)。该文“结论”中说明该文与2004年开始在网上流传的《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是姊妹篇。该文包括七个部分:一、“前言:学术腐败只是中国学术界问题的表象”;二、“学术腐败的根源是中国学术界学术水平低下”;三、“学术水平低下的原因不是政府投入过低”;四、“学术水平低下的原因是学者个人素质太差”;五、“当代中国学者素质低下的原因”;六、“中国学术界的出路何在”;七、“结论”。

在上文提到的第四部分“学者水平低下的原因是学者个人素质太差”中讲到当代学者的个人素质时,该文分析道:

如何评价当代中国学者的素质呢?应该说,面对着全面腐败的中国学术界,我们很难找到合乎标准的中国学者。其实,现在的中国学术界更像一个官场,权势、地位、金钱、交易所起的作用要远远超过真理或学术。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找到了评价中国学者素质的切入点。

在上文提到的第二部分“学术腐败的根源是中国学术水平低下”中有这样一段分析:

学术水平的低下是学术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学术腐败现象的出现过程大致是这样的:中国的学术界经过八十年代的人员大流失,即智商较高的学人离开学术界(出国、从政、经商),“随着文革前的学者全面退休,中国学术界的实权从平庸之辈的手中转移到了那些被“筛选”下来的碌碌无为之辈的手中。他们掌权之际,也恰逢“科教兴国”战略实施之时。金钱象潮水般涌入学术界,对於搞不了学术的这些人来说,搞腐败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亦明《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也就是说,中国的学术界面对着如同泰山压顶般的“科技兴国”重任,面对着如同潮水般涌来的金钱,它既感到茫然若失,束手无策,又感到了金钱从毛孔中渗入时的兴奋和激动。最后,它找到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条“捷径”。

上述的分析虽然有些言辞过激、虽然包含了义愤的因素,但也不无理性的审思,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是不无道理的、有一定说服力的。

四、关于整治学术腐败的对策

1.学术界提出的对策

整治对策的提出是建立在对学术腐败产生原因的分析的基础之上的,这符合对症下药的原则。如前文第三部分所述,大多数人认为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分为内、外两个方面,所以不少学者有针对性地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劳动报》2001年10月16日发表的报道《整治学术腐败刻不容缓》较早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

要整治学术界的不良风气,绝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必须标本兼治。就治本而言,那就要对许多问题从根本上重新考虑。例如,怎样来确定一个人、一个单位的学术水平?国内的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的标准应怎样重新划分?在目前情况下,重新划分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作为晋升正、副教授依据的论文必须发表在哪些刊物上的规定,又是否具有科学性?这些问题都必须假以时日,进行认真细致的讨论,真正做到集思广益,然后加以改革。

至于惩治腐败,防止其蔓延,是必须立即就做的。这就是治标。在这方面,光靠教育是不够的,应赶快制定一系列严格、可行的条例,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所应负的责任。上文所述的“治本”指“对许多问题从根本上重新考虑”,即从源头上遏制学术腐败;“治标”指对已发生的学术腐败进行查处。

还有不少学者表达了与上述相似的看法。《新华日报》2002年3月7日发表的《整治学术腐败重塑学界圣洁》(耿联)的报道中,引述了全国政协委员张亦忠的建议:

现在要大胆进行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完整、严格、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废除当今只重形式和数量的学术评价模式,转变为重质量和内涵的评价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科学道德建设、学风建设和学术监督中的作用。各级学会要大力倡导科学道德,要积极开展学术争鸣、批评和对学术不正之风的批判,使学术败腐者受到应有的谴责,让学术腐败为人们所不齿,学术败腐者在业内无颜见人。上引中“体制改革”即指治本,“科学道德建设”等则指“治标”。葛剑雄《学术腐败看似道德问题,实际是体制问题》(载《新华每日电讯》2006年6月25日)一文中提出:“现在应该进行综合治理。”葛剑雄所说的“综合治理”,既指道德方面,又指体制方面;但更重视体制方面的治理。

学界绝大部分论者都持与葛剑雄相同或相近的意见。赵建文《遏制学术腐败的关键是什么》(《中国青年报》2000年10月1日)认为:“遏制学术腐败同遏制其他腐败一样,首先是要遏制某些有权者滥用权力,否则反对学术腐败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遏制某些有权者滥用权力”即是讲的体制问题。《人民日报》前后相隔4年多发表的两文,从标题上即可见出其观点,一篇是《从制度上遏制“学术腐败”———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李主其》(记者廖文根、任建民,载《人民日报》2002年2月20日),另一篇是《用制度堵住学术不端行为———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文庆院士》(记者赵亚辉,载《人民日报》2006年5月27日)。《人民日报》2007年12月26日发表报道《复旦大学通报三起学术违规事件引发热议·学术造假拷问大学精神》,该报道的第三个小标题为“杜绝造假重在制度建设”,可以见出与前两文的观点完全一致。

整治学术腐败,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固然是最重要的,但道德建设也不可忽视,所以同时有不少论者提出了学界道德建设的问题。邱兆祥《学者应有的学术品格》(载《光明日报》2005年3月16日)一文认为:“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的浮躁之风日盛,这决非偶然。它既是受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的影响,也与学者个人的学术素养、学术品格不无关系。”因此,邱文提出:“学者作为精神劳动者理应比其他从业者有更强的精神需求。作为学者,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修养,而且还应当有崇高的价值追求。那么,学者的基本价值追求或者价值取向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每一个负责任的学者,都必须把报效社会主义祖国,服务人民大众,探求科学真理,作为自己的基本价值取向。”曹建文《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如标题所示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建议。熊飞骏《寻找知识分子的良知》(载《天津青年时报》2006年6月12日)指出:“良知”就是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捍卫道德、真理的勇气以及不为眼前的“急功近利”所引诱、被阴暗势力“收买”。张存浩《我看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载《人民日报》2007年7月12日)一文根据我国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一要完善科学不端行为监察制度;二要发挥社会各界和社会舆论的作用;三要加强科学道德规范制度建设;四要建立维护科学道德的有效机制;五要重视对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学道德教育。此外,还有论者撰写了《知识分子道德危机的深层根源》(王晓华,载《社会科学报》2006年5月18日)等等,都表现了对学术界道德建设的重视。

还有不少论者从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的角度提出了整治学术腐败的对策。《光明日报》2001年12月25日“学界话题”《维护学术尊严反对学术腐败》(主持人:薄洁萍),围绕如何遏制学术腐败,表达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即三个小标题):“具有正确的价值观是学者能够自律的基础。坚守学术伦理,是一个学者之所以能成其为学者的道义基础”;“学术评审制度应按程序正义来进行设计。严格遵守学术评审的程序是保持公正性的最重要的条件”;“广泛而公开的学术批评是一个大环境问题,学者们在今天不仅要严守学者的职业道德,而且要坚决与学术腐败的各种现象作斗争”。与此同时,《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12月11日发表的《反对学术腐败树立精品意识重要的是加强制度建设》(谭好哲)就具体制度建设,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必要的学术评价机制,改变学术水平鉴定中重论著数量而轻学术质量的做法。二是所有的学术刊物和出版机构实行匿名审稿制度,并且对论文和著作中的注释、引文、引述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杜绝学术垃圾和学术抄袭的一个重要环节。三是建立全国性的学术管理机构,对整个国家的学术研究事业形成有序的科学管理。四是在全国性的学术管理机构内部或外部组建一个由各学科人品正直、处事公正的权威学者组成的学术鉴定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主要发挥学术质量的鉴定和学术纠纷的仲裁作用。五是各有关单位和机构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

杨玉圣在《进一步加大学风建设的力度有效遏制学术界的不正之风》(载《求是内参》2003年第17期)第三部分“关于遏制学术界不正之风的几点建议”中,一共提出七个方面的建议,其要点如下:第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的作用,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第二,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各类大学,应在学风建设、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提倡精品,拒绝赝品”落到实处。第三,学术界应达成共识,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第四,建立实事求是的学术评价机制。第五,应切实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伦理,严禁抄袭剽窃。第六,要特别重视学术惩处机制的建设,同时强调学者自律。第七,郑重建议达不到专业水平要求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同志)不再在大学担任名誉性职务、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还值得注意的是,由部分学者签署的《岳阳宣言———遵守学术规范、推动学术发展》(载《云梦学刊》2004年第4期、《社会科学报》2004年6月3日等)、《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载《云梦学刊》2004年第6期、《中华读书报》2004年10月27日)等,也是针对学术腐败而各提出了若干对策。

2.管理界提出的对策

而对越来越严重的学术腐败,管理界也并非熟视无睹,也在积极应对,出台了不少对策。2004年初,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见《人民日报》2004年3月21日),《意见》中有这样两段话:“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整合研究力量,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资源配置“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体制改革,按照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改革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和激励机制。”“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提倡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不难看出,上述《意见》是针对学术腐败而发。

教育部有一系列举动。2004年6月,刚刚成立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通过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光明日报》2004年6月27日发表的报道《高校哲学社科研究出台首部学术规范》(记者丰捷)中写道:“针对近年学界日渐盛行的造假、浮夸甚至剽窃、抄袭之风,这部学术活动的自律守则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制度约定。”2006年5月25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教育部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腐败,教育部已于日前成立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2006年5月26日《中国教育报》等有专题报道。

中国科学院在2007年亦有大的行动。《人民日报》2007年2月27日发表专题报道《强调社会责任·加强学术环境建设·中科院立下6条科研“戒律”》(记者唐文根),报道开头写道:2月26日,中国科学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中国科学院科研行为的6条基本准则,并明确了科学不端行为的内涵、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6条基本准则是:遵守道德准则;遵守诚实原则;遵守公开原则;遵守公正原则;尊重知识产权规定;遵守声明与回避原则。《光明日报》2007年2月27日除以《营造和谐的学术生态》(记者齐芳)为题发表专题报导外,还节选刊登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

科技部门户网站2007年3月2日发布了《“关于整治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构建健康学术氛围的提案”答复》(国科办提字[2006]139号),《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344号(教育事业类134号)提案的答复》,该“答复”包括三个方面:一、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二、规范科学技术评价活动;三、加强监督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等著名大学也先后出台了有关遏制学术腐败的规范、规定和措施。

3.其他对策

前文提到的《中国学术界的问题及其出路》(亦明,“教育与学术”网2005年2月11日)一文在第六部分“中国学术界的出路何在”中,针对学术腐败提出了三个治疗方案,分别为下策、中策、上策:

下策针对学术腐败,它的目的就是要割除这个癌肿,使中国的学术界不至于腐烂到灭亡;中策针对学术水平低下,它的目的就是要中国的学术界能够自食其力,甚至为社会做出一些贡献;上策针对学者素质低下,它的目的就是要使中国的学术界达到与中华民族的世界地位相应的水平。

关于具体的对策,该文提出了三条:“(一)斩草除根,擒贼檎王:铲除腐败之源———院士制度”;“(二)归真返璞、顺天应理、量力而行:让学术界对社会有用”;“(三)以人为本,放眼未来:用新文化培养下一代”。上述建议虽然尖锐,但促人反省、深思。

五、附言

1.为了撰写本文,笔者2008年春节期间一直在阅读有关整治学术腐败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已做了几年的积累,此次是集中阅读、梳理),我内心的感受只能借用杨玉圣的两句话可以表达,那就是“触目惊心、痛心疾首”(见《杞人忧天忧怀天下———关于学界不正之风与学术腐败的对话》,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2.本文的标题中用了“整治”一词,但笔者注意到所引述的资料中很多的措词是用的“遏制”。笔者以为(或者说希望):近期目标是“遏制”学术腐败,长远目标则是“整治”(治理好)学术腐败。

3.学者邢东田于2005年发表了《“学术腐败史”值得研究》(载《云梦学刊》2005年第4期),我极表赞同。因为:大而言之,研究学术腐败史是研究当代社会史的一个侧面;小而言之,研究学术腐败史是研究当代学术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研究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