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学风建设是我国学术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江泽民同志在重要讲话中,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严谨而不保守,活跃而不轻浮、锐意创新而不哗众取宠,追求真理而不追求名利。坚持做人做事和做学问相统一,在三者的统一中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半个多世纪领导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提出了当前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学风是世风的先导。我们党的三代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十分重视学风问题,总是把它同党和党所领导事业的生存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近年来,面对国内外、党内外的新形势、新情况,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的学风建设问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中,他三次反复强调学风建设的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在视察人民大学时,江泽民同志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五点希望中的每一点都与学风密切相关。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实际研究重大课题,既立足于中国,又面向世界,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这些都是学风中的关键问题。除此之外,江泽民同志还特别提出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同时,他还就此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既:要甘于寂寞,淡泊名利,力戒浮躁,潜心研究;要认真读书,多思慎思,关注现世界,注重学术积累;要厚积薄发,出精品,出上品;要加强团结,和谐合作,在学术研究中相互切磋,共同进步。这些要求都是切中时弊、鞭辟如里的,是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的。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的学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的交互作用和影响,在这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学术腐败、学风浮躁、道德失范。这不仅破坏了学术研究的规则,腐蚀了学术队伍,败坏了学术空气,阻碍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和繁荣,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阻碍了学术大师的产生,遏制了一个民族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的提高。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激浊扬清,对树立和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学术腐败问题不仅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而且也是学术界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环境条件助长了学术上的不正之风。因此,要在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的指引下,一方面努力提高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道德水平,坚持优良学风,反对学术腐败。另一方面,要从管理制度和外部环境上清除学术腐败的根源,这是当前学术界一项十分紧迫的研究课题。
所谓腐败,最简明的定义是指一个事物失去其本质,面目全非,黑白颠倒。具体到学术腐败,从本质上说是指一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和利益的学术堕落行为。如科学研究不讲学术道德,没有科学精神,假研究、假数据、假论证、假鉴定、假成果粉墨登场;科研工作者本人不懂学术,“外行领导内行”;学术论文没有创新观点,抄袭剽窃、捉刀代笔;学位廉价出售给巨商高官、各类明星;买卖书号、徇私关照、项目垄断、近亲繁殖;翻来覆去的低水平面重复,托人情、拉关系的假冒伪劣;有的年轻学者在学术传承上存在缺陷,但却什么都敢写,什么都敢谈,有的拉帮结伙,把江湖手法用到学术上来,影响极坏。至于在全国沸沸扬扬的北大博导剽窃案,不过是学术园地的冰山一角。为此,有人愤而写下了《丑陋的学术人》、《中国学术腐败批判》等书,对上述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现象进行揭露批判。
学术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绝不是偶然的,其原因:一是学术道德严重滑坡,学术道德还没有成为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普遍自觉行为,学术道德自律意识差;二是科研管理体制不健全,在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估体系上存在明显缺陷,使真正做学问的学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弄虚作假者却收益颇多,因而助长了学术投机行为;三是社会科学工作者急功近利,穷于应付眼前繁重的教学压力。学术作风浮躁,不愿坐冷板凳,潜心钻研学问;四是知识产权观念薄弱、监督机制残缺不全;五是科研管理不科学,偏面强调量化指标,成果鉴定主体错位,如评职称重数量不重质量,导致有的学者追求速度,不能保持一种厚积薄发的治学心境;六是社会上不良的社会风气渗入学术界,“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现象出现;七是社会科学界缺乏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及平等对话的风气,缺乏在社会实践面前服从真理,修正错误的科学态度,有的人热衷于唱高调,制造轰动效应;八是有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没有理论创新精神,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勇气,满足于高水平“克隆”别人,低水平重复自己;九是学术界的商业炒作也给学术腐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出版社和报刊,反客为主,刻意运作,利益至上,使学术研究背离了学术发展的方向,由此带来了愈演愈烈的学风浮躁问题;十是体制问题,是学术不民主。现在的学术评价和管理,从上至下有一种强制性的要求,造成了一个不健康的学术环境。由于这些要求与物质利益及权力挂钩,必然诱使有的人铤而走险,在不正常的环境下发展为学术腐败。因此,坚持优良学风,根治学术腐败是一项系统而持久的工程,必须综合治理,从多方面进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以德治学,遏制腐败。具体说有以下几点:
一、全面落实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抓紧制定《学术道德规范》
古语云:“师严然后道遵,道遵然后民知学。”学术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方略在学术界的落脚点。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确定了许多的学术道德规范,广泛开展了公民道德教育,应该说,这些为我们社会的良性运作提供了必要的道德准则与依据。但是,不容否定,有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并没有得到切实的遵守。在不少地方,包括某些政府部门,应当维护道德规范的主体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其自身都在背离道德规范,如有些政府管理学术部门不讲信用,朝令夕改,没有确定学术界普遍认同的、有权威的学术标准。这往往使大部分力图严守学术道德规范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无所适从,而小部分社会科学工作者则出现“傍官”现象,不是靠本人的学术成就取得社会承认。而是靠“傍官”在评奖、评级和评职称方面走捷径,严重影响了学术的权威性。长此以往,道德规范就成了“儿戏”,学术腐败就会泛滥成灾。再如,某些制定道德规范的官员,为了个人的升官需要,利用手中的权力和金钱,向高等学府索取硕士、博士甚至硕导、博导的头衔,不费吹灰之力,便成了所谓的“儒官”。这种反映在官僚身上的学术腐败影响是极坏的。与此相反,在国外这种现象是不多见的。如美国的某卸任总统曾经想到某著名高校任教而不得。并不是因为这所高校不缺科研经费,而是他们不想以牺牲学术的独立、自由精神去获得经费。
学术腐败问题,实质上在社会转型时期,整个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不安的不良风气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身上的反映。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学术腐败使最后的净土在沦丧。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无人不商”的局面,利字当先,诚信丢失,导致了道德底线下滑。这个问题表现在学术上,就是有的学者为了评职称、当博导,不择手段弄虚作假,争名夺利,甚至于花钱雇人捉刀代笔,用高价买版面发表”注水”论文。
针对现状,中国学术界的一批有识之士多年来就致力于重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并在创办的各种期刊上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了学术规范问题。如《中国书评>在1994年首倡学术规范讨论,集中刊发了2《篇讨论文章。紧接着,《学人》、《文汇报》等报刊发表了《”多篇文章,并成功地举办了两次全国性的关于学术规范的学术讨论会。史学界的《历史研究》、《世界历史》等7家权威期刊共同发表了《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对于粗制滥造的文章联合予以抵制;全国有2””多家科技期刊签定了《科技期刊道德公约》。这些不仅是学术界自身的反省和重建学术道德的努力,而且也为社会科学管理部门制定新的学术道德规范奠定了基础。
当前,首要的问题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学术道德规范和违规处罚规范,为违规的界定提供依据。其次,要建立对违规者的处罚规范,包括处罚的依据、范围、方式等,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要及时给予公布,并由违规者所在学术机构给予处理。
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加强学术道德自律
学术道德自律是社会科学工作者治学的起码要求,是根治学术腐败的基础。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说过,所谓学术,是一种以研究真理为目的的终身事业。可见,学术是高尚的、纯洁的、神圣的。学术是一个社会文明水准的重要尺度,它代表着一定时期科学文化的进步。因此,历朝历代都视学术领域为神圣之地。在封建社会,有的可以向国家输钱捐官,但进士一类学衔却是不容染指的,对其科举场中的作弊,刑罚之重也有史可稽的。在21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学术神圣依然是一个社会对文明的认同。由于相当多的学术问题只有少量的专家才能辨别其价值所在、质量优劣;对是否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判定也多由该领域的专家鉴定。因此,行政干预的效果有限,必须加强学术道德自律。
近年来,由于腐败的歪风侵入了学术圣洁的领地,学术道德沦落导致了学风的浮躁和学术的腐败。要遏制这种现象,必须抓紧对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道德自律教育。要呼唤知识分子的道德操守,用严格的自律和学术良心来维护知识的尊严和学术的圣洁。2001年底,中国科学院已正式公布了50年历史上第一个全面规范自身行为的文件《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旨在进一步在科技界弘扬科学精神,使院士成为全国科技工作的楷模。文件要求院士们带头,坚持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作风,坚决抵制腐败和违规行为,并将自我言行公诸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在哲学社会科学界,教育部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相应的学术道德规范,大力提倡社会科学工作者自觉坚持学术道德自律。尽管由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情况不同,其制定的学术道德规范不尽相同。如为什么要学术道德规范化?要什么样的学术道德规范化?如何学术道德规范化?这些问题在社会科学界仍有不同意见。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其继承和创新有着很深的渊源,要把它们与自然科学一样清清楚楚分开,确实有困难。但社会科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的有些基本要求是相同的。如要求有社会责任感,要保证科研成果的质量;要对自己的科研成果提出置疑,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不仅成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代表,而且也成为实事求是优良学风和科研道德的表率;要求提高道德素质,树立学术规范意识,自觉规范自身在科研活动中的道德行为,严格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的品格和修养;要求社会科学工作者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如何看待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社会作用?过去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致使社会上重理轻文之风越刮越烈,甚至已危及到下一代青年人。现在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用“两个不可替代”、“五个高度重视”作了鲜明的回答,说明了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中,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作用不可替代。这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道德自律意义重大;要探索一套既符合学术发展规律又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评估办法。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那一套,也不能按照搞工程的办法来管理学术。目前流行的一套量化管理科研方法,已出现不少弊病。
如不少大学要求在读研究生必须发表多少论文才能取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教师晋升职称也主要看著作和论文的数量。面对这种绝对的“量”化指标,不但学生急,教师和领导也很无奈,加上各大学之间为了争排名,往往互相攀比,结果为浮躁的学风推波助澜;要尽快建立相关机制,让每个社会科学工作者明白,一旦学术道德失范,其后果必然是身败名裂,并很可能就此宣告一个人科研生命的结束,这是一条学术道德底线,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做学问是一种天职,为祖国和人民奉献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是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树立精品意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神圣呼唤,是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神圣要求,是弘扬优良学风的神圣职责。因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不负使命和重托,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克服学术浮躁、急功近利和浅尝辄止的不正之风。这就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要在加强学术道德的基础上,多出对当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能够揭示规律的高水平的成果。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努力从人民群众观点广阔而丰富的实践中提炼研究题材,汲取思想养分,提出真知灼见,创造学术精品,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服务。要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提倡理论创新和知识创新,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真理、服从真理、发展真理。
三、坚持学术打假,“德”、“法”兼治
由于学术腐败披着“学术”的面纱,具有极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因此,必须坚持长期打假,“德”、“法”兼治,才能逐步掌握学术腐败发生的规律,并逐步剔除学术腐败。据报道,有些国家十分重视整治学术腐败,并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对学术评估工作进行科学、严格的审查。在美国的学术“打假”是很严厉的。他们由卫生和公众服务部成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专门接受并调查学术违规举报,处理学术违规行为,随时公布违规者的姓名、单位、违规情节及处理决定。据统计,这个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已处理了100多起案件,仅在2001年就处理了11起。如美国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教授鲁吉洛被发现以前她在哈佛大学工作期间,弄虚作假,编造心理学方面的调查结果。结果被裁定五年不许申请科研资金。她本人也被迫从现任大学辞职。在2””2年,美国著名的贝尔和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因涉嫌两起造假事件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两起科技界的“安然事件”说明了在科研队伍中强调学术道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说明了研究人员的学术腐败一旦被揭露,就往往意味着身败名裂。
我们中国虽然还没设立这一类专门的机构,但是也开始注重学术打假。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了2001年度“学术打假成果”:截止到2001年12月10日,该委共收到举报7》件,经调查组核实,对有关人员或单位提出通报批评的有8件,取消了3件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另有两件被追回科学基金资助经费。其中,有的处分也是很严厉的。据媒体报道:1997年,在华东理工大学里,已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博导之一的教授胡某,被揭露在写作博士毕业论文时,剽窃他人成果。结果使这个只用了两年时间就由毕业留校博士,晋升为教授并取得博导资格的“新星”很快坠落了。同时,导致了他的一位中科院院士的老师因“科学道德问题”被取消了院士资格。应当说,这次打假是够严厉的。在社会科学界,北大对某博导的十万字剽窃案处理,也是建国以来最为严厉的。
但是,这仍然遏制不住学术腐败的现象。如在社会科学界曾因抄袭他人词典惹上官司败诉后销声匿迹的王某,在新世纪的第一年又炮制出粗制滥造、谬误百出的辞典出版发行。这说明对一个罔顾学术道德、丧失社会良知和人格尊严的人。企求一次法庭的判决、一次道德的谴责、一次学术的批判就能使其彻底醒悟是不现实的。只有在“德治”的同时,辅之以“法治”,尽快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学术监察制度,综合治理消除学术腐败。当前,一方面要尽快在《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中完善惩治学术腐败的内容,增强其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惩治学术腐败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在学术监察方面,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制定、宣传执行有关学术规范,监督检查各种学术腐败治理情况,受理并调查学术违规举报,处理学术违规人员。
四、改革科研量化管理,创造治学良好环境
要扭转学风浮躁,根治学术腐败,纯粹依靠加强对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道德规范、道德自律和“法”、“德”兼治仍然不够,还必须改进科研的量化管理办法,为社会科学工作者创造一个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
现在有一个不好的趋势是科研管理者把“量化”问题看得越来越重,唯量是从。这种办法看起来较科学,但就目前实际情况看,过于机械主义、教条主义的“量化”法,是造成学术腐败、学风浮躁的重要原因之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有自己的研究周期,在学术上有积累、有突破,有高潮,有低潮,起起伏伏是正常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做的,就是为学术发展搭建一个平台,实实在在地推动学术研究,而不是总在那里定指标,要政绩,发报表,
搞“催化”,恨不得今天课题立上项,明天就出精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评定职称时,也要规定著作和文章的数量,按照数量打分数,达不到数量,够不上分数,就晋升不了职称,就不能和房子、票子挂钩。在这种情况下,有谁能潜下心来做学问?又有谁能坐得十年冷板凳呢?不要说十年磨一剑,就是五年都不行。因为任何一个哲学的社会科学工作者都不会甘于总当助教的角色。于是,当学者的、搞行政的、做企业的,都要为了评职
称、当博导,以“速成”的方式完成管理部门下达的“量化”指标,在这种情况下,“泡沫学术”、浮躁学风能不迎运而生吗?因此,科研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唯“量”是从带来的严重后果,对科研的量化管理从具体内容到执行程序直至结果认定,都应进行改进和完善。
弗#梅林在《马克思传》序言中写道:马克思之所以伟大,主要是因为思想的人和实践的人在他身上是密切地结合着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这一论断,值得深思。讲学术道德,戒学风浮躁,拒学术腐败,远功名利禄,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扎扎实实地做学问,是新世纪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深情呼唤,也是江泽民同志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热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