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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学术打假与学术共同体建设


2014年04月16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方舟子遇袭与肖传国的被捕将学术界反腐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是网络学术打假的功劳。网络克服了传统媒体与举报制度的诸多障碍,以“新闻事件”的形式将学术造假行为公之于众,并借助当事人及其支持者的积极互动,进行“虚拟审判”,形成强大的网上舆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对学术造假者的处理。在此过程中,作为对学术成果负有审查与评价责任的学术共同体,暴露出的腐败与失职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作为“社会的良心”,学术共同体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重塑自我,渡过信任危机?网络学术打假给我们的启示是:建立一个基于信息公开与公众广泛参与基础上的监督机制。

方舟子是个备受争议的人,2010年8月29日的遇袭则使他获得了更多的同情与支持———毕竟学术界还难以接受如此赤裸裸的暴行。尽管如此,肖传国被抓仍然使学术界尴尬。因为肖传国不仅是学术界中人,而且还是其中的佼佼者[1],要不是方舟子“作梗”,还差一点当选为中科院院士。学术打假不是方舟子的专利,但创办第一个中文学术打假网站(“立此存照”,2000年)的是方舟子。正是因为网络,它所具备的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开放性、全球性、交互性、便捷性等特点,放大了方舟子的一己之力,中国学术界的一些假丑恶现象得以直露于公众视野。从履历造假,到论文抄袭、团队作弊,从普通教授,到长江学者、两院院士,学术界屡受打击,伤痕累累。公众关注学术造假,除了对腐败的痛恨和对象牙塔内部的猎奇心理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社会背景:他们为高等教育投入太多,有高额的学费,更有寄托着家庭希望的未成年子女。

公众的持续关注形成了舆论压力,加上一些正直学者的积极参与,学术打假形成了一定的气势与规模。譬如,继方舟子个人打假网站之后,杨玉圣创办的“学术批评网”,人民网下的“学术打假与规范”,中国知网开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科技部出台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成立的学风建设协调小组等。最为重要的是学者们自我维权意识增强,检举揭发踊跃,一大批学术造假行为得到了严肃处理。这场由个人、民间发起的学术反腐运动之所以有所建树,不能不归功于“网络”这一时代新宠。

一、学术造假如何成为“新闻事件”?———网络克服了传统举报的制度障碍

人们之所以热衷网络举报,正是因为传统举报渠道不畅通。传统举报最大的弊端就是暗箱操作———整个处理过程都是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比如,举报信是否得到受理?受理后能否进行公正的调查?如何避免“家丑不外扬”的护短行为?举报人信息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等等。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使举报前功尽弃,甚至举报者反受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现实的案例不断告诉我们,这些环节出问题是经常的。

一个典型例子,陕西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刘继全多次向上级反映、举报,均无效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也总是原封不动地返回到他自己手中。最后没办法只好也上网举报。[2]一个纪委书记的遭遇竟然如此,何况普通百姓?这里有官僚主义在作祟,也有官官相护的制度弊端,而这些行为正是建立在对举报的处理暗箱操作的基础之上的。正因如此,一些上访者不得不以进京、自残、自焚等极端形式来吸引公众注意,让媒体曝光,以达成目的。但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对负面新闻的报道有严格的限制,尤其是一些地方性媒体“维护地方形象”永远是第一位的,很难进行真正的批评与监督。

网络媒体的兴起,改变了游戏规则,它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迅捷性等特点,使举报轻松地跨越了传统举报制度的障碍,直接以“新闻”的形式第一时间向公众展示,向全世界传播。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之所以受到很多举报者的青睐,正是因为网站能较少受人为因素干扰,能及时展示举报内容,而且不受时空限制迅速传播。网络举报成为“新闻”之后,随着关注的人越来越多,影响会越来越大,成为一个不得不处理的“新闻事件”。这也是网络时代“公民新闻”的典型表现。“公民新闻”又称“参与式新闻”,指以往没有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在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涵盖了包括博客、维客、播客以及公民网等多种网络新媒体形式。“公民新闻”所具备的舆论影响力,即拉莫尔所说的“第五种权力”,对当事人及其相关责任部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往往很快促成事情的解决。

以“汉芯造假案”为例:2006年1月17日,一举报人在网上指责中国首款自主知识产权高端DSP芯片———“汉芯一号”发明人陈进弄虚作假,将从美国进口来的芯片加上了汉芯字样的标志,骗取国家上亿元无偿拨款。由于事关重大,立刻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各大纸媒也相继跟进报道。上海交大十分重视,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考虑到问题的严肃性和复杂性,随即请求国家权威部门对事件进行深入全面调查。2006年1月28日,科技部、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成立专家调查组并开始工作。5月12日上海交大宣布撤其院长和教授职,解除聘用。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同时追缴其经费,终止项目执行资格;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取消政府特殊津贴,追缴相应拨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

二、网络学术打假打出了谁之罪?———学术共同体的信任危机

网络有别于传统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便是交互性。网络的开放性消除了参与者的身份限制,网络的交互性则使每一个参与者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在学术打假过程中,对学术造假的举报并不一定能够及时地引起相关责任单位或管理部门的重视,有时是因为证据不充分,有时则是有意保持沉默,不作为。这里既有“家丑不外扬”的心理,也有维护小集团利益的需要。再加上对学术造假的甄别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公众往往一时难以辨别真伪。这时,双方当事人及其支持者们为自证清白,或驳倒对方,积极“互动”,从检举,到取证,到双方辩论,网络承担起了“查明”真相的职责。网络如同“虚拟法庭”,对当事双方进行“审判”。

媒体本来的功能是监督,不应干预司法,形成“媒体审判”,或“媒体暴力”,不过,当司法不作为,或显失公允时,“媒体审判”显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以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刘辉“造假”案为例:2005年11月23日,方舟子根据举报在“新语丝”刊文《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教授如此伪造论文发表记录》,对刘辉履历及论文造假一事质疑。随后数日,Conker,clouday等相继对此事予以确认,或提出新的“造假”证据。当刘辉辩解是“图书馆索引工作出现失误”,清华大学医学院以网页管理不够细致,仅对刘辉进行教育、批评时,大量针对清华大学的批评不断涌现。在网上舆论的压力下,加上传统媒体的纷纷跟进,清华大学不得不于2006年3月10日作出决定:撤销刘辉清华大学教授职务,解除与刘辉的聘任合同。

正是在网络这一“虚拟法庭”上,学术造假的“源头”浮现出来———学术共同体的腐败和失职。学术共同体,广义上是指整个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科研人员,狭义上是指在某个具体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即“同行专家”。他们或组成有形的机构、组织,如各种学术委员会、专业性协会等等;或形成松散的学派、圈子。学术共同体除了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之外,另一个重要的职能便是对本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及其成果进行审查与评价。当前的学术打假过程中,由于学术问题的专业性,普通公众很难甄别真假优劣。因此,学术共同体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当前的学术争论做出评判。但网络学术打假过程中学术共同体的糟糕表现,严重损害了自身的公信力。

其一,在学术造假过程中,未能尽到严格审查,科学评价,涉嫌腐败。除一些履历造假、论文抄袭者属于个人行为外,很多学术造假源自于学术共同体的失职或纵容,甚至有共同作弊之嫌。以肖传国案为例:“肖氏手术”之所以能通过成果鉴定,与肖传国的研究生导师的“帮助”有很大关系;“肖氏手术”能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则与医院、学校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其二,在学术打假过程中,学术共同体未能及时介入、开展公正的调查,给相关当事人一个评判,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解释,涉嫌渎职。以汪晖涉嫌抄袭事件为例,自2010年3月10日王彬彬发文批评汪晖抄袭以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汪晖所在单位清华大学以及授予他博士学位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也都保持沉默。这种沉默不仅无益事情的解决,反而引起更多的猜测与误解,对当事双方都造成伤害,同时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受到公众的强烈质疑。

三、靠什么来拯救“社会的良心”?———大力推进公众参与的网络监督

学术共同体所曝露出来的问题,其形成并非一朝一夕,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与社会背景:一方面传统文化中“学(研)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在很多学者心中根深蒂固,扭曲了他们追求真理的理想与信念;另一方面,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浪潮下的“拜金主义”与“享乐思想”,从商场到政府,逐渐蔓延到学术界,腐蚀了学者们甘于寂寞的献身精神。如果说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那么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学术共同体显然不仅仅是“社会的良心”,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站”,科技进步的“助推器”。那么,靠什么来拯救我们的学术共同体———“社会的良心”?

在廉政建设中,有制度反腐一说。学术打假过程中确实暴露了很多制度漏洞与弊端,比如以科研成果的数量来评价人的学术水平,以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来评价科研成果的质量,行政权力垄断学术资源等等。这是我们应当重视与改革的地方,但学术打假中暴露出来更多的还是制度都有,但形同虚设,也就是说“制度”管不住“人”的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便是某教授被举报有学术不端行为,但作为对此人学术成果的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高校学术委员会长时间保持沉默。汪晖事件、肖传国事件,还有武汉大学的周叶中事件,南京财经大学沈木珠事件等,都是如此,置身事外,不作为成普遍现象。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制度终究要人来执行。

因此,又有加强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从源头上铲除腐败一说。但历史的经验反复告诉我们,“人”不可能“皆为尧舜”,“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有很多弱点,受着环境的影响,手握权力,“人”是需要监督的,也是必须要加以监督的。关键是:如何才能做到有效监督?

有效监督的前提有二:一是信息公开,二是公众参与,二者缺一不可。信息公开了,监督才能有理有据,公众参与了,监督才能公平公正。高校与科研院所都有内部的监督机构与组织,但由于信息不公开,常常暗箱操作,容易被权势者左右。传统媒体的外部监督,常常因为难以获得充分的信息而难以实施;即便有了知情者的举报,掌握了足够的信息,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制约,能不能及时、全面地公开发布也还是一个问题。就广大公众而言,既无法了解内情,又没有参与的渠道,监督自然是纸上谈兵。

只有网络,其所具备的开放性、公开性、全球性、交互性、迅捷性特点,将信息公开与广泛的公众参与结合在了一起,从官员腐败到学者造假,网络监督的效力不断增强,影响日渐深广,“互联网正从‘虚拟空间’成为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见,网络媒体将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成为社会现代民主进程的重要助推力量。因此,对网络学术打假,不但不能因为其存有不规范、不理性的缺失而妄加钳制,而且还要积极引导、大力发扬。相关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将学术成果的评定,课题申报的审核,专家学者的聘任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公示,为公众规范有序地参与监督提供技术、政策与法律上的支持与保障,从而在整个学术共同体内营造出一个邪不压正的清廉诚信的学术氛围,培养出越来越多的品正德高的优秀学者。反过来,有了品正德高的优秀学者,清廉诚信的学术研究氛围,有了“人人都来监督”的公众参与热情与机制,也就能不断地促进制度的完善,确保制度的执行。这是网络学术打假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也是学术共同体加强自身建设,重塑自身形象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