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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抄袭在国内又掀热议


2014年05月24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建立独立的学术规范团体

关于学术规范和学风的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并且不断地加大论文抽查的力度,学位论文抄袭的例子仍然屡见不鲜。最近两个最牛的抄袭案:一是华中师范大学2004届新闻学专业硕士生胡春林的论文《试论财经领域的新闻舆论监督》,除“致谢”部分不同外,其他部分均抄自广西大学一名硕士生的论文。二是东北财经大学2005级统计学专业研究生袁新的硕士论文《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直接抄袭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曾康宁的论文,全文只把标题和正文中的“江苏”换成“山东”,其他均相向。

如此“牛”的论文抄袭,可谓明目张胆,但却真的发生了。但这种明显违反学术规范的丑事,却一再发生,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根本问题是基本道德规范意识的缺失。就像孔乙己不把窃书当成过错一样,一些人并不把抄袭当成严重的道德问题。“天下文章一大抄”,成为一些人的座右铭。改革开放以后,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虽然得到了恢复,但仍然有人不把抄袭当成过错。本案中如此严重的抄袭,指导教师和答辩评委们居然都没有发现,这至少反映了有关人士对此的重视程度不够。指导教师是最重要的把关者,但是,我们看到,有些导师基本上不看学生的论文,更不要说提什么修改意见,就让学生答辩,通过学位。甚至还有一些导师私下里问学生,你的论文抄了几篇文章?如果抄三、四篇以上,那就可以通过。这是在公开鼓励学生进行“巧妙”的抄袭。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自己也加入了这个论文抄袭的行列。这样的“榜样”力量如何不滋长论文抄袭之风,严重地违反学术规范?

学术本是社会公器,是实事求是的神圣事业。一些人把学术当儿戏,当成达到个人功利目的的敲门砖,这实际上是在亵渎学术。有些人则让学术成为权力的奴婢,听任长官意志支配、宰制学术,自然无法形成学界自律的氛围。学术界本身官场化、官僚化,自身监督和惩罚不力,也是一个原因。多少违反学术规范的严重事件被大事化小,对责任人处理不严。明明是导师和学生联名发表,出了问题则把责任全部推给学生,导师不仅毫发无损,甚至还晋级升官。我们就看到有好几个大学校长都与此有关,甚至有院士也名列其中。这样的风气如何净化学术空气?学术成绩评估只看数量、不求质量,像计算工分单价一样评估学术水平,也要为此负部分责任。看来,建立并维护真正代表学界良知的独立的学术规范团体的权威,也是必不可少的。规范学术仍然是一场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政治体制改革、学界自律和道德构建的系统配合。

漠视真理,硕士变鼠

最近,论文抄袭事件又连续曝光,使中国学术教育界再一次尴尬无比,颜面扫地!小时候听奶奶讲那过去故事,就知道老鼠之所以排在“十二生肖”之首,是因为这个迟到的家伙居然会跳到牛的背上,从而迷惑了玉皇大帝。我生性愚钝,当时只觉得可笑,并不理解其中含义。如今看到上述抄袭事件,才晓得比“最牛”更“牛”的家伙,不就是跳到牛背上的老鼠吗?上了中学后,又知道“硕鼠”就是硕大无比的老鼠,那是古代老百姓对贪官污吏的隐喻。老鼠的本能是偷窃,是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什么是抄袭,抄袭也是偷窃。因此抄袭者就是文化教育界的老鼠,或曰小偷。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连硕士也干起那种下流的勾当,岂不是为硕鼠培养接班人吗?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状况呢?

三年前,我在《学术腐败是怎样炼成的》一文中指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我看来,中国的学术界之所以沦落到这种地步,可能与以下几个问题有关:一是漠视真理的思想观念,二是权力依附的人格取向,三是无视兴趣的教育过程,四是官学勾结的寻租体制。”

所谓漠视真理的思想观念,是指中国现代学术体制的创立,本来是五四运动开始的。从蔡元培入主北大、胡适等一大批欧美留学生从海外归来,到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和中央研究院的成立,都为这个体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学术研究的唯一目的就是追求真理,因此学术界历来被视为一方净土,学者专家也被视为社会的良知。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中国大学就走上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如今的大学,一方面要臣服于权力部门,被纳入盘根错节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方面又在汹涌澎湃的经济大潮中沦为金钱的奴隶。除此之外,它还负有改造学生思想、监督教师行为的责任。至于真知的传授,真理的追求,却往往被置之脑后。于是,学术界权力依附的人格取向,学校里无视兴趣的教育过程,社会上官学勾结的寻租体制,以及屡见不鲜的学术腐败事件,也就应运而生。

这恐怕就是硕士变鼠的原因所在。

板子没打对地方

近来媒体不断曝光学生抄袭问题,搞得沸沸扬扬。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已有之。人们要问的是,此类丑闻在教育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之下,为什么非但不见少,反而是习以为常,愈演愈烈???我以为,主要是板子没打对地方。

在最近的比“史上最牛”还“牛”的抄袭案中,发文凭的学校一推六二五,好像只是学生个人的问题,与学校无关。理由之一,该生参加的是研究生学位班,而不是统招的硕士研究生。理由之二,可以抄袭的地方太多,老师也很难查。

按照他们的第一理由,学位班就可以在管理上放松。这也算是理由?一名学生如果只能业余完成全部课程,对其应更加严格,至少要与统招生同样要求,怎么能降低标准呢?说穿了,还不是让钱给闹的。圈内人都知道,所谓学校办班,并不是或主要不是为了“社会效益”,而是为了“经济效益”,美其名日“创收”。去年年底,媒体上爆料“史上最牛考生”,说某县一位局长大人,考试迟到受了批评,竟在党校研究生班考场上破口大骂:“这是啥考试,还弄得和真的一样,我掏钱买文凭,你有啥资格管我!”既然是买文凭,学校自当放松要求。大家彼此彼此,你卖我买,公平合理。不就是弄个文凭吗?何必当真!

第二理由也很荒唐。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做导师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掌握本专业的各种学术观点与最新研究动态。如果这起码的一条都不够格,看不出学生的论文是否抄袭,导师还当个什么劲?而学校又怎么能聘用这样的人做导师?以师昏昏,使生昭昭,可乎!

据报道,该校学位委员会已调查并认定该学生硕士抄袭结论成立,该生硕士学位被注销。学生抄袭应当制裁,但学校卖文凭怎么就没有事呢?吸毒者受到处罚,制售者逍遥法外,这样做何以服众?抄袭之事又何以禁绝?抄袭固然有错,但只是个人行为“不端”,学校卖文凭,管理者默认,就不能算是“不端”而是“腐败”。小巫大巫,一目了然。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教育管理者既掌握着规则制定权,又掌握着规则执行权,诸多花样都是他们“创新”创出来的。而一旦出了“纰漏”却毫无承担,千方百计将应负之责推得干干净净,把该打在自己身上的板子和该打在学生身上的板子,混在一起,统统打在学生身上。

不仅把该打在自己身上的板子打在学生身上,而且还要“为之辞”,唱几句高调,比如:严肃学风,坚决惩治“学术不端”,以及“零容忍”之类。这不由让我想起一个典故,但用到此处需换个位置。这就是“百步笑五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