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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毕业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2018年05月0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范围及相关事项:

(一)检测方式: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采取全部检测与随机抽取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检测方式、抽检比例及送检要求等将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另行通知。

(二)检测时间:各学院须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两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送检工作,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

A:R≤35%    通过检测

B:35%<R≤50%    未通过检测,疑似有抄袭行为

C:R>50%    未通过检测,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二)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

2.1 A类:文字复制比R≤35%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答辩,是否需要修改由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检测,第一次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25%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2.2 B类:文字复制比35%<R≤5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疑似有抄袭行为,采取如下处理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优;

2.毕业设计(论文)须在教师指导下予以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修改后予以复测,复测合格可申请答辩。

3.复测仍不合格者,由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之一,报教务处审批。

(1)经审理,同意答辩,但成绩不得评为优或良。

(2)经审理,毕业设计(论文)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须重新撰写并延期答辩。

2.3 C类:文字复制比>50%,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由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将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若认定该毕业设计(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经报送教务处审批,可参照B类予以处理;若认定该毕业设计(论文)确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则按照如下方法予以处理:

1.其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优。

2.取消当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责成该生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经复测合格后,延期半年予以答辩。

4.不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或复测仍不合格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该生需重修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加强自律,促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