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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018年08月23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水平,适应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对《漳州师范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漳师教[2006](227)号)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题目或方向、学生选题、查阅文献、写文献综述、填写开题报告、制定论文提纲(设计方案)、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撰写论文(完成设计)、教师审阅论文(设计)、 答辩、评定成绩、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由教务处、院系、教研室共同负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其他文件。

(2)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3)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汇总和总结工作,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汇编《优秀毕业论文集》。

2、院系的工作职责:

(1)根据学科特点,参照教务处制定的有关文件,制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向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检查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选本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5)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管理。

3、教研室的工作职责:

(1)安排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审核开题报告。

(3)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有关问题。

(4)具体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并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做到大小适宜,难度适中。

3、选题或内容每学年应有一定的更新。

4、选题征题题生比应大于1:1,学生可在院系里确定的论文(设计)题目中自由选择;学生也可以自己提出课题,但须经院系领导审定批准,不能选做偏离专业培养目标的课题。

5、原则上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由两人或几人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院系领导批准。参加合作的学生必须明确个人所承担的任务独立予以完成,并撰写各自的论文(设计)。

6、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和院长或系主任批准。

四、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科研训练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一项基本功训练。通过写文献综述,有利于学生学会搜集信息,积累知识,了解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进一步明确研究范围和重点。原则上要求每个学生写出3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各院系可结合专业特点另行规定,格式见附表一)。

五、开题报告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依据、研究的内容及目标、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进度计划等。开题报告需经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同意后方可开始撰写论文(设计)。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专业背景的高职称教师,原则上都应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文管理类原则上不超过8人。

3、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等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但一般应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

4、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院系负责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5、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把好文献检索、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关。

(2)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应定期和学生见面,及时发现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并耐心指导。

(3)审阅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4)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5)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七、 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选定课题。

(2)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者须经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并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必须请假者,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的1/3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4)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未完成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为零分。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要求

论文(设计)的格式一般要求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特殊专业可按其他体例),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封面按学校要求统一格式。

2、诚信承诺

要求论文中需附有本人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并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3、题目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4、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内容应简要概述本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等,一般在200字左右。

关键词应是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一般为3-5个左右。

5、目录

目录是论文(设计)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写,标明页码,以便阅读。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6、正文

正文应包括引言、正文主体和结论,文科毕业论文一般在6000字以上,理工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在5000字以上(各院系可结合专业特点另行规定)。

7、参考文献及注释

(1)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般为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图书等,一般不少于6篇,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序码以中括号放在引文处右上角,。

(2)注释

文内解释性说明用语,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序码以圈括号放在加注处右上角,内容排在加注处所在页的页下,注意序码每页单独排序。“注释”内容排列格式同“参考文献”。

8、附录

附录部分包括: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计算机程序、译文、调查问卷等。

9、致谢

在致谢部分,学生应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对课题给予资助者也应予感谢。内容应简洁明了、实事求是。

10、毕业论文(设计)的打印要求:

一律要求用电脑打印(A4规格),具体格式见样本。

九、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参照教务〔2016〕59号文件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后除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外,答辩委员会还应聘请同行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答辩,答辩可以分为院系和教研室两级进行。

1、建立院系级答辩委员会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在院长或系主任领导下进行,各院系应建立有半数以上高级职称或高学历教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院长或系主任担任主任,下设副主任1-2人,负责答辩的主要组织工作。

(2)拟评“优”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院系答辩委员会答辩,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评定。

2、专业教研室要建立答辩小组

(1)在院系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科性质和人数划分答辩小组,由有一定经验和水平的教师3-5人组成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至少要有一名高级职称教师,要有主辩人。指导教师一般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主辨人。

(2)每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先参加专业教研室答辩小组答辩。

3、各院系在答辩前应制定出答辩程序,安排答辩地点、答辩时间、准备所需器材等。

4、参加答辩的学生事先应做好准备工作,答辩时简明扼要地介绍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主要观点和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改进建议等,介绍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一般要求采用课件介绍。

5、答辩教师对学生质询,以主辩教师为主,一般要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要针对课题关键内容有准备地提出问题,提问要简明、突出。

6、答辩过程应指定专人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记录表》。

7、答辩小组应认真客观地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及存档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成绩、评阅教师评分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以上三个评分均以100分记分,综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成绩×40%+评阅教师评分成绩×30%+答辩成绩×30%。

2、毕业论文(设计)一律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拟评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需在参加院系答辩委员会答辩后由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定,其他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由教研室评定。

4、如成绩有异议,可提交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定,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评定的成绩为准。

5、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应为正态分布,优秀率一般应控制在10%以内。

6、各院系应保存最近三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

十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四学年,持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周,特殊专业可延长时间。全部工作应于学生毕业前两周完成。

十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